大家好! 事情发生在前两天,我爸爸和一男一女喝酒,喝多了,和一男吵架,那个女的插嘴,我爸爸就从女子的脖子的后部用手掐的姿势上下摁了几遍,没想到那个女子突然就晕过去了,爸爸叫了急救车把人送往医院急救,医生说那个女子腿部没有多大知觉,有50%可能永远瘫痪,而且我家也不是很有钱,也不能长期付她的医药费用等,我想问 1.这是不是属于过失伤害罪?那个女子有没有一部分责任? 2.如果报案,我爸爸得判几年?除了服刑,还有没有罚款?要是有,得罚多少钱? 3.判案是按中国法律,还是韩国法律?服刑在哪里服? 4.如果服刑,我们这一方还需不需要给被害者赔偿金? 备注:事故当事二人都是中国人 希望尽快能给给予回复。谢谢大家~!
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想要追究他的责任,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应不应该赔偿我们损失
2009年9月12零晨,我老公请车拉货到成都去卖,到飞仙与雅安交界处20米处,一辆面包车超过他们的货车,拦住他们的货车,四五个人下车就把我老公从货车上拉下来打倒在地,货车师傅连忙把车熄火下车,一看都是本地方的人都认识,就把他们拉开了。他们又跟随我老公拉货的货车到了雅安多营高速路口,把车停在货车前面不准走!
我家小孩自07年入园以来一直经幼儿园参保中国人财的学生幼儿险(50元),今年3月幼儿园按惯例向家长收取50元给孩子续保,当时幼儿园给家长开了一份收据,之后就一直没有相关信息告知家长。今年7月中旬孩子在外玩耍磕破上唇,在医院做了整形手术,没有住院。然后联系幼儿园保险的相关事宜,幼儿园给出的解释是已把钱交给保险
我家孩子自上初中以来一直参保中国人财的学平险[50元], 每学期由学校续保,今年8月我儿子经医生诊断为漏斗胸 ,8月2日住院手术治疗,之后 8月11日要求人财保险公司理陪 ,结果9月25日人财保险公司给我下发一个拒陪通知,说漏斗胸
我家孩子自上初中以来一直参保中国人财的学平险[50元], 每学期由学校续保,今年8月我儿子经医生诊断为漏斗胸 ,8月2日住院手术治疗,之后 8月11日要求人财保险公司理陪 ,结果9月25日人财保险公司给我下发一个拒陪通知,说漏斗胸 是先天性疾病不予理陪。请问学平险有这个规定吗 ?
我公司是独资外企,目前因涉及消防问题,可能有罚款产生,请问如果老板授权中国人处理,可以吗?
中国人在国外注册的公司与中国员工签订的劳务合同出现纠纷应按照哪国法律裁定
你好, 我实在2009年于一家在海外的有中国人注册的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法人是中华国人。 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为我在国内交付社会保险,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违约行为。我的劳务关系是否收到中国劳动法与合同法的保护。如果要提出仲裁是在国内提出吗。 如果我提出终止合同是否需要交付违约金?
1983年我因所谓的纵火罪被判10年徒刑1990年中级法院裁定 前判决量刑过重改判有期徒刑3年 我超服刑4年 请问我能得到法律支持 和赔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