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梧州十四中英语教尸黄丽文是全世界最变态的人,它20年来无视法律的存在,认为初中生愚昧无知不懂维权,它侵犯了无数品学兼优学生的人权,它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非法剥夺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基本受教育权、基本名誉权,强迫所有学生去其补课侵犯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财产所有权。它绝不是为学生好,而是极端的自私:因其只罚不奖。它作案手段极其凶狠狡猾:在别人面前暂停侵权、用退学相威胁,以致不为人知暂未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此没文化低素质的渣滓竟然为人师表,那么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体现在哪里?初中三年是人身心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连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谈何健康发展?卑鄙无耻的黄丽文害了无数人的一生!我现在谨向被黄丽文折磨过的英雄烈士们致以最深切的悼念,我现在谨向社会志士仁人们发出最强烈的呐喊:大家联合起来将黄丽文暗杀或致残,使其不得再害人,使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社会的栋梁免受其害,也就是为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和谐社会作出卓越贡献,此乃公认的见义勇为之举,必将成为壮丽的鲜活丰碑,我在此保证一定鼎力支持和重酬。请各位切勿忽视,这是全世界的呼吁、全人类的一场社会革命:保障人权! 学生只是不去其补课,黄丽文却怀恨在心,从不让学生好过。黄丽文不但剥夺学生培养综合素质的课程,更强迫学生自残身体,一次做数百只深下蹲,三年无数次摧残,严重影响骨和关节的发育,更引起身体病变;烈日下长时间跑操场中暑是小事,更引发生命危险;强迫学生不睡觉和不吃饭完成无谓抄写更是对身心的变态折磨;上课随便搬学生的桌椅出教室,休假要学生回来陪它值日,以满足其变态欲望。学生不是罪犯,即使是罪犯也有人权。法律三申五令保障学生权益,减轻学生负担,黄丽文却知法犯法,以侵犯人权为荣,以学生痛苦为乐,如此变态行径令人发指,如此非法手段强迫作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绝对不能让黄丽文逍遥法外!学生凭什么被黄丽文折磨,学生交钱是求学,不是求痛苦的,黄丽文害到个个学生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而且傻到要死,挨苦还要扮欢喜。这根本不是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宗旨,而是变态黄丽文的邪说歪理和扭曲心理。黄丽文严重摧残学生身心,扼杀国民素质,以致学生走上不归路,书读不成,工做不成,并且受人欺凌也不懂反抗,严重影响社会和谐。本座报仇十年未晚,誓用黄丽文的人头换取所有遇难者的损失!
你好:今年6月10日我向原就职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6月30日下午6点单位批准我的申请,在此之前我一直全勤在岗,7月1、2号我都还在加班做季度报表和报告以及办理工作移交。但是在8月份原单位发放2季度绩效考核时,单位领导却以我已辞职未由,把我从考核表中给划掉了。我很不服气,请问我该怎样要回我应得的这部分绩效工资,怎
你好:今年6月10日我向原就职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6月30日下午6点单位批准我的申请,在此之前我一直全勤在岗,7月1、2号我都还在加班做季度报表和报告以及办理工作移交。但是在8月份原单位发放2季度绩效考核时,单位领导却以我已辞职未由,把我从考核表中给划掉了。我很不服气,请问我该怎样要回我应得的这部分绩效工资,怎
律师您好!上个月我家新修房顶,被邻居在我家人不在的情况下砸坏,当时我报了警,警察说到居委会去调解,此事已有一个月了还没结果,请问我下面该怎办? 对方说我家占了他家的 三尺滴水檐 ,他所主张的三尺滴水檐有法律,法规依据吗?
我所住的住宅楼被改为私人医院,与住户一壁相隔,医院的气味直接进入住户,污水管道与小区住户想通,医疗垃圾与小区没有分开;并且医院还占用公共地界在外部建了六层高电梯,在屋顶私建了一层住宅,在路人看来,整个小区就是一所医院。
将车停在路边就餐,结果临近的热力管道突然爆裂,爆裂引起的石浆和碎石致使车辆严重受损,应该怎样维权
打扰大家一下,我哥在工地上由于工作时间长,住宿条件差(男女混合住,宿舍养蛇)引发精神分裂症,这个算工伤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权呢?谢谢! 请问我们这个应该怎样维权呢?毕竟人是在工地上出问题的啊。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期待您的再次回答。谢谢! 我们去找了单位以及那个养蛇的人,但是他们都说没责任,不愿意负责。
律师,你好,我们村在县城边,现在搞建设,大数土地被征用。听说我们村里的小学也被卖了,要小孩到县城小学上学,请问村干部有权利卖小学吗,还有就是卖了的钱是不是应该分给村民。就是不分的话村里也没有搞建设和为村民服务,村干部每年都拿村民的钱去旅游。(村民土地征用都要提成)。做为村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龙律师您好,我家孩子现在16岁,读初中二年级,性格比较内向,曾经是班长后来成绩下滑辞去了班长的职务,因此班上的某些同学经常取笑侮辱他,A实在忍无可忍和对方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对方纠集了几个小学同学对我家孩子进行报复,在暑假前孩子的表哥飞飞(刚刚高中毕业18岁)听说对方要在放假前找我家孩子的麻烦(对方放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