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以A和B的名义(房契上)帮A大姐C在南宁某农村买一层4房的房屋。后来C不要了,由A的老公买下。再此基础上修建第二层。后国家政策要求办理房产证,A到村委盖章,村委说房子是A,B共有不予办理。这么多年来B也要求享有房子(房契上),可从头到尾B未曾出过一分钱。且房子一直由A处理,事隔那么多年房子一直办不下来,老人年事已高想在有生之年解决此事,请问A如何可以顺利办理房产手续?
业主在90年代用临时身份证买了G市一个房子,但临时身份证是无效的,因为户口当时已经不在G市,是在S市,公安局是无档案的,最要命的是连身份证号码都写错月日那4个数字。现在房子要过户,房产证确认是真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也存在,临时身份证上的照片也相符,,购房发票也存在,但房管局不能证明当时买房的那个人就是现在这
本人于去年七月诉房管所行政过失注销了厡以继承为由的李某产权证后(李某以干儿继承为名)于今年三月去重新房产登记,但房管所仍以法院并沒有明确我的产权和对方(李某已死儿女在外打工)子女不服为由(可至今法院未接到其上诉)不接受我旳申请。向1,房管所的做法对不对?如我再以不做为提出行政诉讼多次往返5OO多公里的差
我03年和朋友共同出钱买了6间门面房,其中左边3间右边3间,左3间是他的,右3间是我的。中间有一个通道。因为当时我们以为马上要拆迁,为了能拿到通道的补尝,所以就把右边靠近左边的一间划在了我朋友的房产证上。但是我们两人又写了一份产权证明协议,证明右边的一间是我的,而且也有证明人。我现在想拿回属于我的那间,我
民房是我丈人的名,我跟我老婆离婚了,协议公证房子给我,但只有我老婆的签名,当时买房场是我交的钱,有收据是我名,与村填的建设协议也是我的名,我丈人承认是我盖得且说房子是给他闺女要的有录音,但拆迁的话他想要一套房,请问确权的话能胜诉吗、谢谢
我与老公去年初离婚,协议如下:房主归女方,孩子归女方抚养。车归男方。离婚一个月后在亲友劝说下复婚,房产并没过户到女方名下。复婚后男方便不在回家,女方要求把房产过户到名下,男方也不配合。这种情况下女方于今年4月底到法院起诉要求房产确权,可是到现在两个多月了,法院仍不确定开庭时间,请问房屋确权案件要多长
我父亲生前享有108㎡的住房待遇,实际享有80㎡,父亲单位分房时父母共同协商:谁去要剩余面积,要来的房就归谁,哥哥姐姐都不去要,我去要了(承租房14㎡),后来该房拆迁,又是我一人将此房置换成一个70㎡的商品房。由于种种原因此房此方名字没有落在我名下,但母亲和姐姐都同意此房归我所有。但哥哥不承认,这样的官司该
被法院冻结的房屋,实际房屋权利人能否经过法院确权后要求法院解冻?如果确权法律文书是以调解的方式确认的,其效力是不是和判决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