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结婚2002年前买的房,一次性付清了房款,都是我家出的。于2009年过的户,过户的时候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请问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
我和老公先按揭购房,虽然是首付是共同出资,但是购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购房合同签定之后才去领的结婚证,现房证下来了,是他的名字,请问在新婚姻法中房子的所有权都只是他的吗?
现在国家新出台婚姻法,如果我们已经登记了,尚未购置房产,由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话,如果房子的产权登记的是夫妻二人的名字,如果日后财产的分配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吗,还是说谁付的款就是谁的呢?那至于谁付款的话是不是前提条件是要有收款收据才知道是由谁付的款,如果没有凭据的话又怎么知道是谁付款的呢?
你好,我于2007年结婚,婚前男方有房产2套,均是男方父母给他买的,房产证上是男方父母和本人的名,本来婚前男方答应其中一套加我名,结婚后反悔,现生有一女,住在男方家,一直希望有属于夫妻两人自己的房,自己也在努力,男方认为有房住就行,但是我不愿意,关系不断恶化,想咨询律师: 1、男方婚前的房是否属于他的个人
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了。我和老公结婚三年后即2007年在成都购了房,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当时首付12万是以现金支的,这12万也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资金,但当时出资时没有相应单据说明是哪个出的钱。按揭后一直是我老公用他的工资在还款,我的工资家里。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了,是夫妻平分房产吗?现
结婚后,买的第一套房产,男方首付,写的是男方的名字。5年之后卖掉了,随即买了第二套房产,是用第一套的房款继续做首付,房产证都是男方的名字,我们夫妻都是共同还款人,那么离婚的话,这二套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外地户口,我老公是北京市户口,在我们恋爱期间他申请了北京的限价商品房(两限房),当时是首付10万都是由他一人支付的,贷款为30年,我们于2011年出领了结婚证,之后房子由两人一起支付,我想请问,我的这种情况,可以去在购房合同还是什么有效的文件上增加我的名字吗?具体怎么操作?怎么办呢?
我和老婆结婚后买的房子~但是当初因为并没太计较房产署名问题~所以房产证上只签了我老婆的名字~如今要和老婆离婚房产如何划分???是否按新婚姻法那样我什么都得不到???(注:房子双方父母都有出资,但都无法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