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老宅基地上建房当时未办理重建证 ,二年后村里实施改造需要拆迁,协商不成,现在土地局以违法占地对我进行处罚,并限期拆除加罚款。房屋目前在经营,有工商证,有村委会的证明不属于违法建筑,由于本人不懂法,一直没有理会,现在土地局申请法院对我执行。请问我该如何对待,有没有胜算的把握。
以前是农村户口,因为上学现在是城市户口,现在想在宅基地上盖房,需不需要什么审批手续?以后万一有什么拿什么证明房主是谁?现在是城市户口会不会对以后房子所有权有影响?如果以后征服征地什么的能不能得到补偿?要怎样做是正确合法的呢?
北京农村集体土地,拥有宅基地使用证。从来没有政府和村领导要求办理规划许可证再建房。所以村民都是在自己的宅基地范围内建造房屋。这么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谢谢 ------------------------- 我是因为看到唐家岭的新闻想到的这个问题。 在今年1月,唐家岭所在的海淀区西北旺镇政府就已发出了
我弟弟是农村户口,无房,准备申请宅基地建房,村里面已经审批了,可镇土管所不审批,说他们那里已经被市政府规划了,请问土管所不审批违法吗?
我是一名2005年在沈阳当兵,于2007年年底退伍的士兵。(我是带着安置卡入伍的)我退伍后,在家里带了两年,于2009年09月份我家乡的政府“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才给我们城市退伍士兵13人安置到库伦旗公安局工作。至今我们一直是当地民政开支,工作了将近两年了,一直没有事业编制。我想问一下,我们13人安置到库伦旗公
村民甲,欲购邻村乙的菜地,做建房用,在第三人的见证下,双方签订协议,由乙负责用甲的名义建房审批,并剪第一层。协议协定后,甲支付一半定金,一层建设完毕交付后,交付剩余价款。 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宅基地是基于我和父亲两个人的户口申请到的,现在他要把宅基地卖了,我不同意,如果他跟买受方签订了合同,请问合同是否生效?我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商户因未经许可安装户外广告牌,被举报,行政执法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举报人要求行政执法局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