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今年三月份转让了一家店面,转让费花了六万块钱,每月租金是2280元/月,合同今年九月份到期,当时没有和房东直接签订任何合同.现在到九月份了,合同将面临到期,房东说到期后租金是4500元/月,比之前的铺租涨了一倍.请问这样涨合理吗?
你好! 我现在租了一栋房子,目前房东不想租给我了,但又怕违约赔付我违约款,就故意刁难我,要收6万的房屋押金。目前该房子的租金是每年6万,我总共承包了6年,目前我一次性支付给他36万的房租。请问这样收取房屋押金合理吗?关于房屋收取押金有没有一个标准的依据?非常感谢你在万忙中帮我解答,本人将不胜感激!盼复
我看上一处新开盘的铺面,经人介绍了一个转让铺面的商贩,但是当时我并不知情,说给6万5的转让费就可以挑选一处铺子,因为铺面还未开盘我从图纸上看上了一处铺面。定下铺面期间我先交了一万的押金定好3月12日签合同把其余转让费一起付清 但是3月11日商贩资金急用想先要转让费为由我又提前付了三万转让费,3月12日签订合同当
2010年11月1日我在南宁从南宁某市场某人转下一门面,签了一年合同,房租是1200元/月。2011年1月,市场借口换人承包,然后涨租,由原来的35元/平涨至55元/平。还说坐不下的就走人。 一、市场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二、我的情况是:某人跟市场签合同,我跟某人签合同,属第三方。 三、我是该按新的合同还是旧的合同交租
我的合同是2010年到2014年4月到期,去年每间租金费是18500元,今年要涨到30000元每间,但是市场价最高、是23000元,合同上写的随行就市,这个合理吗?如果协商不好老板要收回我是不是要要求老板安今年的租金配赏呢,
在租房合同中已标明:(商业用房) 1、租金支付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租赁业税务发票。 2、支付周期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转账,每年1月份支付上半年租金,6月份支付下半年租金。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发票后付款。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逾期3个月未交纳约定的房租的。
本人在2011年5月1日租了一间小店铺,当交租金和押金时我问过房东要不要签合同,房东说要签一年合同的,我交完租金和押金给她后,她只给我店铺锁匙,没有提签合同的事,事后她没有拿合同给我签,双方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当时本人口头问房东是否可以经营卖豆浆和奶茶?房东说可以经营的,所以我买齐原材料和工具做这些生意
请问 我租用的是一个新建的商场里面的一个单独的小屋,房东和我签了个协议 上面规定租金12000元,预付定金2000元, 余款10000元到交给我钥匙时,再交。还有一条写着 始后任何一方违约 有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我当时写协议时没有规定房东交房子的时间,这个协议上也没写时间 ,但是我当时是到银行打款给他的 ,大款凭条日期
我于上个月20号左右入住并签的私人合同租金为1500元整。交1押1。也就是3000元整并付了2个月的物业费。合同上写的是10号起算。但到这个月我推迟了几天没交房租。也没能和房东联系上。现在她说要我搬。我说多少给我退点押金。这几天的房租与水电费照算给她。她说一分不退。说要到公安局解决。合同也没写明押金不退或者何时退
情况是这样,我想退掉现在租的房子。 合同说明违约金是800.目前我预付了3个月房租,现在只住了20天。我想如果我退房的话,除了支付违约金,能把剩下的两个月租金要回来么?
前不久我买了个铺面,过户之前房东说随时可以把铺面收回来,但是去办交接的时候,原租房人不同意搬出此铺面,买卖合同上写的交房日期是6月15日,现在已经过了双方约定的日期,现在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