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分别在2005 2007年购买了两处房产,因个别原因房产都写在了我二妹妹的名下,并且母亲让我们都签订了家庭协议书,大概意思说房产虽然写于次女名下,单产权仍归母亲所有,现在二妹结婚了,妹夫因生意失败欠下了债务,我母亲十分担心房子会被法院执行赔偿,请问我们的家庭协议被法律承认吗?有一张签名是用圆珠笔签的 请问有效吗?
我爷爷奶奶过世得早,我爸爸和伯伯各自成家之后就分家了,当时是一份分家协议书分得了各自的房屋及宅基地,上面有爸爸和伯伯的签字,另外有几为证人的签字。后来我们在旁边修了两间新房,就没有用到分家的宅基地,而后来我扪的房产证上就没有分家时的宅基地的面积。现在我伯伯就占有了全部的宅基地,他说我们的房产证上没有
我于2005年与公司老板还有三位同事一起签定了老板拟的这份《入股协议书》,四年里公司利润已经超过千万,但只分下红利三百五十万,今年打算从公司红利中借款买房,但老板只同意以他老婆名义借款给我,不肯把红利与借款联系在一起,从而害怕自己的红利在若干年后蒸发,特将入股协议书拿出来请教各位律师。请问这份协议书是否
我家有俩间平方原来都是我父亲的名字2个房本(公房),后来把其中一间改成了我的名下。当时父亲同意母亲没有发表意见,其他兄妹口头上不同意但也没有极力阻拦,大约在02年承租人改成我的名字了。07年十月份全家开了一个家庭会并写下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的大概内容是“这间房虽然是我承租但不能完全归我个人所有,以后父母
去年十一月份,我和人家去打架把那个人打伤,后经过派出所的调解我们和被害人达成协议,我们赔偿被害人一万多元。(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名。 ) 而在今年2010年6份对方说我们给的钱太少了,还要求我们进行赔偿。请问我该怎样做? 当时去打架的有七个人,后面赔偿只有3个人。请问他们是不是现在还因该赔偿给他?而
我们有4人共同承包了塑料编织袋厂,协议上写明,(协议期间无论谁退出红利不分亏损照摊。而且只退本金的百分之50)。因经营不善没有赚到钱,本人想退出了。协议没有经过法律认证就4人签字有效吗
我妈妈和我爸离婚多年(爸爸已去世)我们家有三间平房,两间判给我爸(因为我姐跟他过)我和我妈还有妹妹三人住一间,当时我姥姥也有两间平房,我哥就判给我姥姥一起住,后来我姥姥去世了,我妈妈就给我哥哥商量房子换着住,因为当时我哥还不到结婚的年龄,就住我们的一间,到了结婚时他(哥)把一间盖成了楼下一大间,楼上
修新北川时,我们村的地,和我们的房子被征用,当时给我们签了一个拆迁协议,但是他们现在把所以村民的协议全收上去了,也不按照协议上的给我们安置,也不给我们协议,请问我们当时签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