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上海一家企业工作了七年,该企业在苏州亦注册有另一家兄弟公司。日前上海外来从业人员被统一纳入城镇职工社保,公司之前给外地员工交的是综合保险,公司为规避给外地人交社保,要求外地员工重签合同将劳动关系及社保转移至苏州公司(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不变,保留劳动者工龄,交纳苏州五险),重签合同时公司不允许员工将重签合同文本带出办公室,与新公司重签合同同时从原上海公司离职,但保留原单位工龄。公司如此行为,已经违反劳动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本人对此不满,但因当时父亲病重,因此提出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基于本人多年服务的原因给予本人三个月补偿。但本人基于《劳动法》第26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及第38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想提出劳动仲裁,但本人已经离职,实在是没把握能赢,因此想先咨询一下。我在公司服务七年,我想公司赔偿三个月显然是少了,我想了解一下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获得其他四个月的离职补偿?希望您给个建议,谢谢!
公司合同中附带了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这样合同是否有效?我是不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没帮我缴保险 公司合同中附带了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其实是公司自己加上去的 合同还附带有竞业限制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赔偿几万块 这样的合同 我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 而不赔偿违约金
2009年9月9日进公司上班,直到2009年12月29日都没签合同。12月30日公司主动提出签合同,合同居然把合同上的职位市场部改成销售部,转正工资也比试用降低500元,个人感觉被骗。三个月内,公司没有把档案从街道调到公司,档案依旧在街道。所以也没加社保金。在没签合同之前,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我是劳务工,劳动合同是2008.1.22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年,可到2010.6.30日还没帮我续签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要续签合同,我拒签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就不赔偿我双倍工资?然后我如果续签此份合同后工作几天后提出辞职,是否要赔偿公司?
我08年1月进入我现在的公司,当时签的是三年的合同,也就是11年1月合同就要到期了,可就在11年1月公司将变更公司名称和地址了,如果那个时候新的公司不跟我续约,我是否可以拿到补偿了?如果我选择续约,但是之前的工龄清零,我是否可以拿到补偿了,
您好,我辞职3个月了,公司扣了我最后半个月的工资和季度奖金,我是07年4月在单位工作的,公司是08年3月上的保险,09年上的公积金,而且六日和国家法定假日要上班,这些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其中关于奖金给发规定在公司手里,员工手里没有。谢谢
请问公司与职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员工干了才半年就自动离职,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她?
我们与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上面写明了给员工办理社保,但是因为是私人企业,办理社保人数不够,一直为给此员工缴纳社保,我们对她培训付出了很多,现在半年了我们准备补办的时候,她提出不干了,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她?
因公司管理混乱、不缴社保等原因,我主动提出辞职,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1、2009年7月入职,2010年3月因年检过不了关,公司被迫与我签了劳动合同。我现在(九月份)提出辞职,能否向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未签合同期间支付双倍工资的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2、至今未办理社会保险能与公司协议补
今天提交劳动仲裁,公司之前发出通知合同期满前办理离职手续,我是否要办理?
我是2006年11月6日进入现在的公司上班,并签订07年11月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也就是07年11月,08年11月,09年11月分别续约3次,即在此期间每年跟公司签一次合同,9月底公司发出通知,说不再跟我续签合同,让我在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离职手续,过了两天,我向提交申请书,申请公司跟我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前天给我答复说不再
无劳动合同 现已离职 内资企业 外籍员工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个外籍朋友,在江西省南昌市一民营公司工作, 公司从开始就不签署劳动合同,工作九个月后,部分工资(无工资条,工资都是以其他员工的个人卡转发)和奖金被公司无故克扣而不予发放,实在无法接受这种公司的不合法状况,现已离职,人还在境内。 请问: 1、他是否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向哪里申请这种涉外劳动仲裁? 2、如果可以,
我已经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一直到工作一年三个月之后,公司才给上了社会保险。而且公司的工资是老板直接从银行打款给每个员工,由于工作的问题,部门经理要求报假账做小金库,离职前清帐才发现那种假账造成亏空,而小金库由经理拿走了,我没有拿一分公款。请问我是否可以说出问题立即辞职?是否要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