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鹅房村发生了一件惨绝人寰的悲剧。这件事的发生绝不是偶然,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有其必然性的,有其产生的环境和生长的温床。自从今年5月份起,这个村子定下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要外地人的车辆停在大街上,就会被特制的车锁锁上,然后再出100或300元之间的费用,把车锁解开。村委会雇佣了一些平时无所世事,喜欢打架斗殴的小混混,其中不乏有犯罪前科人员。这些人平时在鹅房村横冲直撞,说得不好听一点,就像一群疯狗一样,不给外地人任何的解释,任何的凭证,就想你要钱,如果不给,就会把准备好的镐把拿出来,不讲任何理由,向你的脑袋砸去,我的丈夫就是这样的一位受害者,在7月22日晚上,这一幕上演了。因为车停在路旁,被锁,我们上前理论,并且报了黄村镇派出所来解决这件事,民警来了,只出勤了一人,民警说他和村里的保安是评级的,调节不了,我们就问他,那黄村镇有这个规定吗,结果这帮歹徒就向我们打来,进了治安管理所取出事先准备好的镐把,向我们打来,我丈夫当时倒地,口吐白沫,人事不省,歹徒移开, ,扔下凶器,一跑了之,我们打车去大兴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进行了7个多小时的手术,土里了生命的危险,医生诊断,脑两侧多处骨折,左侧粉碎性骨折,并刺破脑硬膜,压迫脑组织,如果再晚一点,就有生命危险,立即做了双侧开颅手术,左侧的头骨粉碎严重,被摘除了,还要做二次手术。至今仍在医院,神志不清。医院说要将近30万元的手术费,才能做完两次手术,至于能不能回复正常,还不得而知。这个数字对于来自外地的打工者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鹅房村只支付了五万多点,就再三躲避我们,电话不接,人不去大队上班,各种各样的借口,村委书记更可笑的把自己老婆生病作为借口,由于没有钱,我们险些几次停止药物,中断治疗。 我一直很困惑的事情就是,为什么在首都北京这样一个文化、政治中心,竟然出现了这样一件野蛮、违法的事件。是谁给了这帮混混的权利锁车,是谁为他们把镐把准备好,为什么发生了那么多起的锁车事件,没人敢管,为什么警察来了,也管不了?村委会作为一个农村的基层组织,是主要的始作俑者。村委会赋予了这帮混混绝对的权利。在这些事情的背后,有一定的社会根源问题,那就是你是外地人,在北京这无钱,无人,打你也就打了,看你能 怎么样? 同样是人,国家不也在一直提倡以人为本吗?人的生命和权利始终始第一位的。可是在鹅房村,村委会把人命是为蚂蚁。 希望各界有识之士看到我的帖子以后,能够向我伸出法律援助之手
我想咨询一下,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在这里,先向大家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事情是这样的: 2009年6月18日,我姨夫韩某和吴某驾驶(事发当时吴某是司机,韩某为车主)小型轿车在京福高速枣庄段时与一半挂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韩某、吴某两人当场死亡,尼桑轿车报废。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
受害人肋骨断了6根,对方该赔偿多少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受害人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此事由两人造成,但由于一个是公安局领导的小舅子,故只有一人被关一年半,受害人已在医院作了伤残签定,可是医药费没有人支付1分钱,法院也没有作相关的处理.受害人如何才能维护自已的合法权利.请指教!
我一朋友,一眼被人打瞎,一眼视力下降,请问打人的那人按重伤害的量刑大约能判几年?受害人大约能得到多少的赔偿金?
几年前买了一座房屋,当时给了三十万,写了转让协议!但是没有过户!现在房主反悔了,说不买了,我会得到多少赔偿?当时在写协议的时候没有写到毁约的责任!
我和我爱人于2010年12月,遇车祸,我被三轮摩托车撞至韧带受损,脚拇指骨折.我爱人是小脚骨折,交警已处理由肇事方负全责,对方已支付已发生的医药费3万元.我已经通过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我爱人为九级伤残.我在家休息了三个才上班,我爱人在家休息了半年.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考虑到将来伤腿还有存在一些不确定的
一出租车追尾撞上摩托车、法院按刑事案判的、受害人评残为4级残、受害人应得到多少赔偿?
雇员在雇佣过程中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雇员一审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刑事部分判决后民事判决判令由保险公司足额赔偿了受害人家属,雇员不服刑事部分上诉后为获得受害人家属谅解,赔偿对方二万元,之后获得减刑,请问雇员是否还可以就该两万元向雇主追偿
男64岁,工地干活受伤,右肾挫裂伤保守治疗,右第12肋骨骨折,肺部有少量积液请问走司法程序能获得多少赔偿?需要多少时间能获得赔偿?我们地区以划分抚顺东洲区管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