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为再婚(与前妻育有一男孩 协议离婚 判给前妻) 女方为初婚(2011年 23周岁),女方2011年怀孕了 ,计生委不让生,强制流产,说是男方已经有一个孩子了 要到女方25周岁才能生,问题是:1.以后男方的家产 他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2.女方必须到25岁在生吗3.强制流产是非法的吗
我和老公都是再婚,前婚的都是女孩,都和前任生活,我们组织家庭后,按照国家再婚生育规定是可以再要个孩子的,为什么我们河北省不给办理,还说我这是3胎了,这也太气人了,6次人口普查也不给上户口,叫我们去计生委叫罚款4万就给上户口,难道你河北财政是靠这个为来源的?我很奇怪,希望懂这方面的专家帮助我,万分感谢 唐
你好!我是重庆江津的一名农村中学教师,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再婚家庭夫妇双方子女都未判给自己,且双方都是城镇户口,有一方是事业单位的,可以再生一个小孩吗?
我们夫妻是再婚,男方无孩子,女方再婚前生育一个判给男方,我们这种情况办准生证
我们夫妻是再婚,男方无孩子,女方再婚前生育一个判给男方,我们这种情况办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如果准生证办下来了我把户口迁到我老公那边,到时候孩子上户口也是随着我老公一起上,那我到时候还需要出具什么证明吗?我离婚证掉了,离婚协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