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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生育
再婚生育 男方为再婚(与前妻育有一男孩 协议离婚 判给前妻) 女方为初婚(2011年 23周岁),女方2011年怀孕了 ,计生委不让生,强制流产,说是男方已经有一个孩子了 要到女方25周岁才能生,问题是:1.以后男方的家产 他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2.女方必须到25岁在生吗3.强制流产是非法的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LVK842(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1-08-28 08:3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常相坤律师
VIP
2011-08-28 09:53
以后属于男方的遗产,亲生子女有继承权。法律没有规定女方必须到25岁才能生育。这可能是地方的土规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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