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日国定假日上班,因家里有事就提前请了三小时的假,因为每月都有二十多个小时的加班,那我现在就是少超了三个小时,公司就扣了我九个小时的钱,总觉很怨的,像这种情况能扣我钱吗?
我们公司按小时算工资的,但是周末不是双倍工资吗?怎么还能这样算?好像也没算我们双倍工资啊。还有我们每天上班7.5小时,公司可以把我们每天少上的班小时加到周6,周日吗?求教~~
我于去年6月到今年工作近一年多时间了,前一个月办理辞职,今日去办手续,领取上月的工资,可单位以种种理由,不予发放,并扣除了我的押金,在此工作时间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养老保险,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帮我解答。
我老公是07年8月份进的这个工厂,一直到2011年5月份才签的合同,请问可不可以审请双倍工资陪偿?有时节假日不放假,只是一天工资(2500/28=89.2/天)其中从07年8月到2011年5月期间每个月从我老公公资中扣除50元,说是购买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这个要不要赔偿?
我老公因为要求老板加薪,结果老板没答应,双方没谈拢,结果辞职了,后来老板发工资的时候扣留了700多块钱工资,说是平时表现不好扣的,请问劳动法上有着这一条规定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额,每月发工资时都会拖欠,周末不给休息,还老让我们加班不给加班费,压了我们一个月的工资,现在我们集体辞职,他还不发我们最后压一个月的工资,请问我们劳动仲裁的话,能拿到那些补偿金,我是6月5号开始上班到8月20号的,我们要给他我们集体辞职给他带来的损失费吗
我在一家私人托教班上班,7月25号开始到8月19日,上了四个星期。在15号发工资的那天,我向老板娘提出辞职,她说好,让我做完这个星期先,到时上个月的工资一并发给我,我也觉得那样比较方便,所以我并未领上个月的工资,后来她还让我帮忙找人。入职前是说如果辞职的话就要等他们找到人以后才能辞职,并至少要做完一个学期。
法律规定职工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5天,每月大约是160工作小时,而我们保安做1休1,每月工作15天,每个工作日为12小时,每月大约有180工作小时,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每月每天工作8小时,我们要求补偿超时工资,法律支持吗?
您好,我父亲是一名政府人员,前几年跟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两万元,到现在没有还清。之前就一直扣各种养老保险金,现在政府发工资是由信用社发放的,但是信用社现在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扣留了父亲的工资以及各类款项,理由是说是抵押贷款,而且利息也大幅度上升,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信用社可以这么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