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二年前提出,当时仲裁说不好裁,先仲裁好仲裁的部分,其他请求部分以后上法院吧,仲裁委出调解书:困难补助我1000元,放弃其他仲裁请求,说我现在提的仲裁请求可上法院的,仲裁员说可以的。 二年过来了,仲裁还是没仲裁。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说调解书不能起诉,我说我的仲裁请求没调解哪,法院说让仲裁委仲裁,我说法律规定仲裁是60天,60天后我可起诉的,法院说内部规定要仲裁书才准起诉的,我就让法院出不受理书行吗,,或者给份法律释明书证明我在申请仲裁后二年内向法院起诉过。 法院收下我起诉书,10天过去了,法院不受理书还是受理书都没出,也没给份法律释明书,我二年的诉讼时效要到了,我如何证明自己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主张过自己权利。
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没有写明诉讼情况,并隐去前代理人存在,以暗涌原告起诉书的说法,是否合法有效?
尊敬的律师好,我因为房屋被无证无照的黑开发商暴力非法强拆,并且有当众殴打侮辱被拆迁人的情节,由于法院是违规受理该案,(法发[1992]38号和法释[2005]9号)我先是要求法院不予受理,未果,不得已去额头应诉,答辩状又提出驳回起诉,也不给于回答,无奈一直进行下去,我只准备了两份答辩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
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没有写明诉讼审理争辩情况,并隐去前代理人存在,仍沿用原告起诉书的说法,是否合法有
尊敬的律师好,我因为房屋被无证无照的黑开发商暴力非法强拆,并且有当众殴打侮辱被拆迁人的情节,由于法院是违规受理该案,(法发[1992]38号和法释[2005]9号)我先是要求法院不予受理,未果,不得已去法庭应诉,答辩状又提出驳回起诉,也不给于回答,无奈一直进行下去,我只准备了两份答辩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
我有一朋友于2008年5月给我打了一个欠我煤款的欠条,欠条上没写还款期限,根据最高院颁布的《民事诉讼时效若干规定》,我这是否属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听说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不一样,是这样吗。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8年7月入司,2009年5月上保险,期间长达7个月没给我上保险。我于2010年10月18日到当地劳动部门仲裁,结果说我过了仲裁时效;若我不服仲裁裁决,到法院立案过诉讼时效了吗,还是部分过了时效 期间是9个月没给我上保险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发出后,我到法院起诉的时效是几天?现在我在第15天把起诉书和相关证据递交到了法院,法院让我把材料留下等待是否立案的通知,我留下材料后法院没有给我任何手续,如果他们不立案我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如果他们拒绝承认我曾交过起诉书怎么办?我想用特快专递把起诉书快递到法院这样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