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排到单位上班(以毕业)受了受了伤。现在已经过了工伤申报期限,但现在仍在医院进行治疗。单位现在暂停了支付医药费,现在等着钱做最后一次大手术。该怎么办。
哥哥2月10号左右手指在工伤时受伤,食指一节不可以弯曲、中指一节截掉,用人单位一直想私了,但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向劳动局提交了工伤鉴定申请,目前正处于等待鉴定时期,用工单位是日企,在这些天养伤过后,并私下一再提出私了被拒绝之后,要求受伤职工回企业上班,安排只有双手正常职工能完成的工作,哥哥提出手受伤残疾
我本人2010年5月25号入职,5月30下午发生工伤,入职时没有签订合同,工厂要求交身份证原件,称办理相关手续需要, 想请问我该从那些方面,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脚因公受伤,被公司车压伤了脚踝的筋和韧带,一年多未好,发生之后公司并没有及时采取妥善的措施。一年之后公司趁人之危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关系,我做不了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各位律师?
朋友自2006年12月开始为一小区市场打工(无劳动合同),负责清运垃圾。2007年8月工作中被车撞伤致残,对方全责,并给予了赔偿(因肇事赔偿能力有限,只能接受)。车祸后,市场每月发500元生活费,至2008年12月安排其在门卫工作,每月800元。2009年12月,市场将其辞退。该市场与朋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并没有为朋友申请工
我在宜昌一家化工企业上班,有20多年的工龄,2010年9月,锅炉爆炸,我的脸和手被烧伤,在宜昌中心医院住了一个多月,住院期间,厂里只垫付了医药费,护理费都是家人请的人,厂里至今没报。由于厂里差人,我伤还没完全好,就又去上班了,再一次上夜班的时候,又发生了一次爆炸,没伤到人,厂里说是我违规造成的,要开除我,
工伤把我的把我眼膜弄坏了,在治疗的期间,老板要叫我回去上班,如果不回去就要另请人代替我的工位,在这治疗中除了老板给治疗费,我没有得到什么倍付,我应该如何去维护我的人身利益保障,在这治疗期间我没有任何的收入,是否可以得到什么的保障赔付吗?
2011年4月28日,我在工作中,手被铁桶撞伤,右手小指指头被撞断了,在医院住院半个月,公司就让我出院了,并要求我过几天就要上班工作,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我没有任何证明我跟老板有劳动关系,我是一名学徒入厂不到一个月。就由于操作不当被模具压伤右手四只手指,中间两只粉碎性骨折;有一只手指肌腱断裂。现在工伤没认定,请问我如何维权?
30年前在村办企业意外成为工伤,当时与村里协商给予每年500个工分,作为生活费用。当时每工为0.8元,即400元/年,一直维持了近20年。后经协商,增加致1500元/年。后来村干部换届,以村里经济困难为由连续4年未发给(足额发给)伤残补助,现想咨询一下,在补助方面有什么国家政策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