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结婚已同居三年,现出现感情纠纷,有一方不愿再过,另一方想继续一起过,是否可以找相关的人员责成双方调解。
同居三年,发现对方对感情不专一。因此二人为很多事吵闹。对方要求分手。但不愿意给分手费,请问律师?我这案例是否受保护。
与老公结婚三年,有一女儿满周岁,我自己从生小孩二年没工作,没有收入,手头也无钱,现与老公性格不合感情
与老公结婚三年,有一女儿满周岁,我自己从生小孩二年没工作,没有收入,手头也无钱,现与老公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要离婚,老公有一工厂刚刚投产,已投有二十万,还有一部十二万的车子,另外一家工厂还欠他二十万,他手头上可能也还有十几万元钱,想问问如果离婚我要小孩能得到多少钱?不要小孩又能得到多少钱?期盼快速回音.
男方在同居前说付给女方五万财礼,但是,没领证,没办婚礼。所以没有付给女方。同居后,女方要求领证,男方一直以工作忙来推拖。一年前分居,四个月前,男方给女方发短信说在外面另有女人,要求分手。其间,借女方小姨4.7万。借女方母亲2000元,女方的哥哥在男方手下打工,谈好每月4000工资,一共做了三个多月,现在男方说
因她父母所逼,不让她跟我在一起强行把她从海南带回河南,我的家人是一万个不同意让她走,可最后还是没留住,可就在她跟她妈回去的途中在湖南高速路上出了严重的车祸,导至她和她的母亲严重重伤,现已经一年多还不能说话,失去记忆,生活不能自理,我是否有一定的责任,该怎么做,儿子现在是我抚养,我是否可以和别人结婚登
甲男和乙女在2007年在都没有配偶的情况下,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到现在有孩子受法律保护吗
跟男友同居一年多,五一去民政局做结婚登记时才被告知他有结婚登记记录,在工作人员面前他还想侥幸蒙蔽居然否认,回家以后被万般恳求才拿出离婚证,发现跟我同居的前半年期间还未离婚,这期间他的欺骗和行为算不算重婚罪?如果现在不起诉继续容忍的话,以后是不是就没有起诉的机会了?
女方经人介绍与一男认识不到三个月,在男方父母的催促包办下闪电结婚,也没打结婚登记,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合,女方出走了。过了半年,男方到女方家要求女方归还其婚前赠与女方的金首饰和操办婚事的一切费用,并逼迫女方写下欠条,欠条是这样子写的: 欠条 因婚姻之事,拿男方xx元,项链一条,戒指二只
甲方:男 乙方:女未登记结婚 现在离婚 甲方当时给予乙方彩礼2.4万 由乙方买所有的家具家电 现双方离婚现他们的彩礼 家电家具 应如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