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家里买了一套现房,但是当要入住时,开发商说还需要再缴纳一万多块,因为里面有没有通上水电,朋友和我说了,我觉得很奇怪,既然说是现房为啥还有水电没通,需要再次专门为水电未通而缴纳此项费用,那么现房是个什么概念?难道就是个空壳? 这个房子是以商品房的性质购买的。
“某公司为加强绩效考核的激励效果,决定将每位员工月总收入(原工资+原补贴)的10%提取出来,作为员工的绩效考核奖金” 如果以这件事起诉公司的话,如果判员工赢,会对公司进行处罚吗?是什么样的处罚?
我在单位开会摩托车放在单位院里被盗,单位该给我赔吗?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单位通知我19:30分开会,我为防意外特意把摩托车放在监控摄像头下,并锁了把锁才去开的会.监控录像里显示摩托车是19:45分左右被盗的(录像里辨不出盗贼,公安机关也没办法),而且当时院里的大门是大开着的(为了开会单位并没给门房派人,并未关院里的大门),盗贼撬开摩托车后从大门扬长而去.
在工作中与一些设备厂家打交道,经常会谈到关于售后、保修方面的问题,他们也会做出一些承诺。但我不知道这些承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哪些法律法规规定了保质期、保修期的时间,请各位老师指点。 不知道哪些产品有硬性质保期、保修期规定,另外机电产品是否有通用规定。
当时镇政府要整容我村士地,先贴过墙头报,后来党员村民代表开会,由于农民耕地一分田都不留.几天会议未通过整容方案.事情到2002年10月村书记,村长鉴名合同生效.直到施工队进埸老佰姓才反应过来.后来到处反应都没效果,曾几次农民与施工队斗殴,动用地方政府与黑势力强制执行整容合同,整容费从8000一20000元1亩,农民其它没有享受
您好!我是1973年10月由县市级劳动人事部门安排分配在县市级集体单位工作,1989年3月经地级市劳动局计划调配科批准为全民合同制工人,1989年6月调入省属事业单位医院工作,已办理职工调动介绍信、工人商调呈报表、医学院商调函等手续,并参加国发[1993]85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方法的通知》的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