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04年开始就在现在的公司上班 本人从2010年七月开始办理了社保 公司给报销了60% 我想问一下 2004到2010年的社保费公司可以补款给我吗 2004年到2010年的社保局不给办理了 交不上去了
我是94年进入一家公司工作至今,自94~2002年间公司一直未帮我缴纳社保,当时公司只为一部分员工缴纳了社保,还对和我一样的外来工说是“外地户口不能缴”。由于我那时年轻不了解法律,以为是真,就这样到09年才明白公司那时就应该为我缴纳社保。可是和公司几次交涉无果,说是不能补缴。前不久又咨询了劳动部门,被告知已过
几年前在网点办理了一张联通预付费卡,将卡内充值的金额使用完后,手机停机,以后再未使用。客服表示,手机停机三月以上就会销号转卖,于是便把该卡折断扔掉,该号也早已卖给他人。6年后,多次收到联通公司的催缴欠费通知单,表示我已欠费2000余元。问:为何当年当月不通知收取欠费,要时隔6年后,收取如此高额的违约金?我
2001年买的手机卡,用自己身份证买的卡,用了不到3个月就不用了,当时不在本地了,所以一直就没有续费,现在移动公司追缴欠费,说已经欠费1314.7元了,如果不交欠费就要起诉,怎么办
我在外地办理了一张移动卡,回黑龙江时,当时卡内有10元钱,之后没有使用,几天后停机了。一个多月后,网上查询欠费100多,期间中国移动没提供任何服务。请问现在我是否应该交此话费?如果不交会不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缴话费?中国移动停机不提供服务,仍收月租费,是否合法?
事情比较复杂,请亲们耐心给我说下我该怎么办:本人2005年在新乡参加工作,单位交纳社保三金,截止2005年12月本人辞职离开单位,回到洛阳,在新乡的社保本人并未转移回洛阳,也并未做任何处理,2006年06月在洛阳一家新单位开始工作,单位一直未给交纳社保,截止2011.04月单位突然说要给予办理社保,于是我就想起在新乡交过
2005年1-12月在新乡工作,交纳了一年社保三金。 2005年底辞职离开新乡,社保未做任何处理,未办停保。 2006年1-6月回到洛阳无工作单位. 2006.06月进入福建在洛阳的分公司工作,公司承诺交社保 2006.06-2011.03月洛阳的公司一直未交纳社保,2011.04月洛阳公司突然通知给职工交纳社保,于是我让新乡的朋友问了下在新乡当
我去年度12月以到法定退休年龄,拿着社保手册,上面写着(廖达刚同志原属信达冶金厂职工,从1980,1——1995,9己参加社保,累计缴费时间15年事9个月,到达法退休年龄按照赣府发[1999]14号规定办理,)但社保局确要按赣经贸企改[2003]263号文件规定要补交从1995,9至2010,12月的社保欠费计41610元,否则不能办理退休,
本人社保中间欠费,在4月份打印了欠费单当时没补交。6月准备补交欠费单不见了,社保工作人员说不能在不打印单据,现在要缴费怎么办呢??急请回答。。
本人06年01月辞职离开新乡,社保被自动转移到流动窗口,截止2011.06月社保帐户已累计欠费18000元,如果个人到新乡补交社保欠费18000元,请问还有其他费用吗,比如滞纳金什么的,听说如果有滞纳金的话,就滞纳金就比欠费高很多,请问如果有滞纳金的话我该怎么办?值得补交吗? 欠费金额18000元里面是否包含了滞纳金?
我与单位2005年9月建立劳动关系至2007年12月单位都没和我订立合同与缴社保。2008年至2010年有合同无社保。2011年1-6月无合同无社保。 上述情况,单位只核算出返还款:11000元,对吗?到底应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