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已经死亡,贷款是在夫妻结婚前贷的,女方是结婚后知道的,现在两人的孩子已经成年,母亲告诉了孩子说有贷款,但银行从未催款!请问贷款人的子女须偿还贷款吗?
我父亲以个人及两位好友的名义向银行贷款15万,现无法偿还该贷款,应该怎么处理啊,银行起诉至法院的话该怎么处理
我爱人的一个朋友需要贷款5万元,用房产证做抵押,银行那边需要他的妻子在相关手续上签字,但是他又不愿意让他的妻子知道贷款的事情,就找我爱人在相关手续上代签的他妻子的名字(他妻子不知情,我爱人也没有过多盘问),如果他在日后与银行之间出现纠纷,我爱人是否会被牵连,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了犯罪
本来打算要买房子的,8月3号和母亲看了房子交了认购金就是定金,结果第二天就把钱包丢了。眼看就要选房子然后签合同,这个节骨眼出状况真的是很上火。去派出所补身份证的同时申请了临时身份证。开发商和银行说临时身份证不能贷款。这可怎么办啊,我查过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明确说
2007年我因事需贷款4.6万元,结果没用着隔了10天就归还了3万,十年还清的,每月在工资里扣,还那3万时银行给了个收条,上面有利息什么的一万多,我们也没在意,因对贷款不懂,以为银行还能出错吗可直到现在一直没看银行扣贷款,我们去银行一问,他们竟说归还的那三万没入账,我们不懂,为什么会没入账呢,然后叫我们等通知
我的哥哥自己办了信贷,在父母不知情下,用了家里店(父母)的章。但是一直没还款,现在银行一直向我哥哥催款,目前催款对象并不是父母。我哥的信用肯定是已经受损了。请问我哥自己的信用受损,那么作为家人的父母会被受牵连么?除了父母外,作为兄弟姐妹的我们以后在贷款时也会受我哥的影响么?谢谢
看了几条新闻,说道:一些居民在不知情下,莫名其妙被贷款,欠了银行钱。我在想:在居民本身身份证并从未转交给其他人,丢失,情况下。怎么会被别人利用个人信息区向银行贷款呢?只要有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这样的话银行岂不是做的很不到位,危害到用户利益了·?现在我国关于贷款的业务还是如此松懈的么·?
发现自己被人冒名贷款,无故欠下银行贷款。那么如果确认是被人窃取信息贷款了,银行会恢复受害者的信用度么?还是说没抓到嫌疑人,这笔贷款就要受害者承担?另外请问,贷款的审核,不是说需要“三查”么,如此还会出现次问题 ?~~
准备成都蒲江购买房,是用当地身份证购买,首套房。看中了一套期房。老公是外地户口,目前我们俩都在上海打工。工资收入算下来就是扣税后也能满足首付3成月供2.2倍的收入。 咨询的是:1,这样的情况在当地农商行或者农行能贷的了款吗?2,首付付后,如果贷款下不了,是不是剩下的款就只能自己承担全付了。 开发商售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