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中国人,男方是香港人,两人在新加坡注册结婚,半年后,女方在中国提出离婚诉讼(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法庭已判决两人解除婚姻关系,现在想去新加坡注销结婚登记,需要如何办理? 在没有去新加坡解除婚姻关系前,男方可以在中国申请结婚吗(已取得中国法院判决的解除与原配偶婚姻关系的判决书)
我(男方)家住中缅边境,靠近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果敢),与一个缅甸掸邦第一特区的女孩结婚并生有一女,至今还没有办到我们的结婚证和和我妻子的中国户口,请教想我这样的情况,我妻子能落户到中国吗?该怎么办理?
男方为台湾籍,结婚5年,因感情不和,双方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可男方现在不同意离婚,如果通过法院可以办理离婚吗?具体办下来的时间会要多久?
男方上海虹口区户口,女方天津河西区户口。 2006年10月在中国驻德国慕尼黑领事馆领取的中国结婚证书,跟国内的结婚证书一抹一样。看了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办法,应该允许双方在上海办理协议离婚,想请教贵律师关于协议离婚的细节,非常感谢! 双方都持有中国护照,都还是中国人,现在准备一起回国,并且想在上海市虹口区民
如果双方都是中国人,A方在国内,B方在国外,B委托国内律师在国内A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诉讼办理离婚,双方没有子女,也没有财产纠风,并且双方同意离婚。一般处理时间为多少,差不多2个星期时间能搞定吗?
您好: 我是一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居民,我在2007年因自由恋爱与一名台湾人士登记结婚,后期因各种因素而分居两地,至今已经快三年没有联系了,我们有一个孩子,我在抚养,现在我想起诉离婚,但是我不是很了解这个婚姻法的程序,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这个情况起诉离婚的话需要什么程序,是否能要求他给予抚养费或者是赔偿费
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的婚姻是事实婚姻的话,那又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我于2009年结婚,在结婚三个月后妻子就离开了,从此就没有了任何消息。我们是从网上认识的,她跟我不是同一个省,离得太远,还未曾到过她家,她曾告诉过地址,在她离开后设法找过,都没有找到。到现在,她已经离开一年多了,她走的时候已经怀有身孕。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的这种情况,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
2009年,21岁的农村女孩经人介绍和大自己3岁的同乡男青年交往,半年后举行了婚礼,但事后没有补办结婚证,之后女方一直在家当家庭主妇,生孩子并自己照顾孩子,而男方自妻子怀孕起,就与单位一个女孩有不当关系,而且一年多当中很少回家住,对孩子也是偶尔回来看看 抱抱而已,对于丈夫的出轨,妻子只是闹过,但没有很清楚的抓住什么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