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淅川到社旗的移民,原来在村里我就是干了几十年的村医,证件齐全,但是迁到社旗后村委会不让我经营村卫生所了,要承包出去,请问合法吗?如果村委会要承包要什么程序!需要村民同意吗?
农户甲第1轮(1982年)、第2轮(1998年)家庭承包的耕地,—直由甲耕种至2001年。因无力耕种之故,经口头协议于2002年4月将本户全部耕地(3.27亩)无偿转给乙耕种,报村委会备案,村委会就在甲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土地面积增减栏写下:“该户全部耕地转给乙耕种”。2005年政府征用土地时,补偿款被乙领取。甲不同意,找村
我结婚后把户口迁入媳妇家,我当时打算落下后再迁走,村委会不接受,村里让我写了保证书,内容是 保证3个月迁出,村里的利害与我无关。 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没迁出,现在村里的待遇我能要回来吗?我是2006年迁入,孩子是2004年出生,出生后就落下了,到现在村里的分的什么东西也没我和孩子的,土地.选票都没有。请问村里
请问和村委会租了一块地,只和村委会签了一份合同,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无法对抗第三方吗
请问和村委会租了一块地,只和村委会签了一份合同,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那这租地合同合法吗
1984年在农村制作宅基地的红证时候,在土地的测量时候,很多都是把祖产盖房的地方测量了,没有盖房走人的胡同就没有测量,现在村委会把这份祖产说成是村中路,有文件说个人没有了产权,我想了解是否有文件给定了,是否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就私自给定义为村中路
我跟老公不是一个省的,现在由于一些原因,没迁户口,但是村里的干部以我已经结婚为由,剥夺我的一些权力,比如村里分钱,也没我的份。现在人品普查,他也没把我的名字登记上,请问我的户口会不会因此注消。
本人户口为农村户口,出嫁后户口仍在娘家未曾转出。今年村里有土地租赁出去,有获得一定的补偿金,本人没份(未有议意),但最近要收回我本来拥有的三分粮田。想咨询我是否有权拥有,不被收交?!
你好,我是黑龙江省的我这里有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扎龙自然保护区,冬天是水塘上生长芦苇,祖祖辈辈的芦苇都是我们村民,平均分,弄点取暖火,今年我们这修村村通公路,公路之修道村头,没有进村,村委会把这个资源给卖掉了, 解释为,给道路承包商修路钱,据我们了解村村通是国家财政,和市财政,县财政出资,这个法
我是淅川的一位老村医,证件齐全。前几天搬迁到了社旗,国家给盖了新的卫生室,但是村委会却不让我继续使用,要承包出去。请问村委会有权独立决定吗?村卫生室村委会有管理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