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祖儒在福建省建瓯市丽瓯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大柴开片组上班,负责大柴开片工作,2008年7月27日上午因机器故障无法正常上班,需停工几天修理机器。于是黄祖儒等人就下班驾驶的摩托车回居住住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应当享工伤保险待遇。在用人单位不为原告申请工伤认定的请况下,原告在2009年2月27日向建瓯市劳动监察大队以书面形式申请了工伤认定,经监察大队审查,说劳动关糸不明确,告知原告先到建瓯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等确认结束后再来申请工伤认定,2009年3月2日原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确认劳动关系,因无法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2009年3月16日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通知。2009年11月16日申请人向建瓯市劳动社会保险中心调取了丽瓯为黄祖儒等办理了工伤保险证明材料。2010年10月25日再次向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被作出同样不予受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0年10月26日向人民法起诉被驳回,2011年6月1日向中院上诉,还在审理中。请问如果劳动关系确认下来了,1:工伤认定适用新条例还是旧条例认定。2:下班途中是回本人居住住所途中算下班途中?还是回公司提供的宿舍途中算下班途中?
2005年本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看道囗,突然遭到不法分子的人身伤害,南京市法院一.二审判决支持工伤认定部门''本案一天不破就无法予以工伤认定/. 望有识之士予以驳斥.
下班时间,刚走出公司门口,停在路边准备过马路,被一辆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撞伤,骨折了,摩托车主先是逃逸,我报警了,交警出面查到了车主,车主晚上自己又去投案了,请问这样是否认定为工伤?谢谢!
你们好!我是一名公司的普通员工,某天早上上班途中骑摩托车因遇一辆电动三轮车急转弯刹车不住与之相撞,当时我们双方人和车基本无恙,故未报警,然回公司后发现裤子上有血迹才发现腿上有处3公分左右的伤口,后到医院缝了2针进行了包扎。后来到公司人事部询问工伤事宜,人事部门回答未报警没有交警做记录不可做工伤认定,我
没有在规定的场所上班,而是通知去培训,培训结束后回家,因非自己责任交通事故死亡,算不算工伤?算的话是依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第五款还是第六款。
律师您好:我有亲戚(河南农民)在青岛打工,刚工作一个月,晚上下班时间在建材厂的集体宿舍烧水时(宿舍和工作地点在一起,生活设施都是工厂提供的)触电死亡。请问: 1.属于工伤吗? 2.他是农村户口,按照农村户口赔偿还是青岛当地的标准? 3.他有三个小孩,抚养费按一个还是三个小孩计算? 4.有精神损失费吗?怎么计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员工负次要责任,但里面提到是醉酒驾驶。请问此案例能否认定为工伤?
公务员工作时间不幸坠楼,现在事件还未处理,但半个月后国家出了新的赔偿条例,如果工伤认定成功,是否按新的条例赔偿?谢谢,急用问题补充: 2011年7月15日出事的,国务院8月1日才施行的新条例,但我们的事件一直未处理,认定部门能按照新的条例处理吗
您好:1、想麻烦问一下,我2011年7月1日在写字间的走廊里摔成轻微脑振荡。(因物业人员刚拖完地有水)。这样是否能认定为工伤?2、现在一个月了,头还是晕。医生建议我再休息(有诊断书),可是单位在这期间说我违反单位制度(无故旷工)把我开除了。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朋友在下班途中,骑电动摩托车撞上路边的一个士堆。劳动局要求出具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认定工伤,可交警部门说,没有肇事方,他们不能出具责任认定书,请问我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