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今年28岁 在一家饭店当经理 当时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2015年12月6日被迟退 迟退的时候我索要工资说正常15日开工资 15日给我打电话说让我来给服务员发放工资 当时我已经找到工作而且发放工资及路程需要半天时间 我实在是抽不出身来 就拒绝了 第2天我打电话说去取工资 居然告诉我我的工资没有计算出来让我等 一天托一天 最后到23号才把工资给我打在银行卡里 我去银行查的时候才发现少了800多元 我问为什么我的工资少了这么多 他们给我用手写列了一个单子 说我上班迟到 不打卡 工作时间办私事我工作时间出去都是在店里几乎没有客人的情况下和老板请假才出去的 现在他们不承认了 又说我拿吧台电话打私人电话 我真的想问一下我用吧台电话都是工作需要才用吧台的电话而且我用吧台电话也不至于打800多块钱的吧 然后又说我私自更改打卡记录 又说我和客人争吵这些钱都被我制定的规章制度给扣掉了 可是我制定的规章制度都是用来约束员工的 而且罚款都是5块钱 也没有那么多 规章制度都是老板给我的基本思路 然后我定出来后他又看完说就按这么做 我才这么做的 最可气的是他们说我把员工瓶盖1300多元给拿走了 可是我真的没有拿 我全部都给他们发放出去了 这还是劳动局的人告诉我的 我投诉到劳动部门后劳动部门说我们有争议要走仲裁 他们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在收集资料请律师准备和我打官司 我什么资料都没有 如果走仲裁会怎样 我会不会输啊 钱会不会要不出来 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打官司我应该怎么找律师 还有会不会赢啊 需要什么费用啊?
我是10月份去的 我有上班时的照片以及第一个月的工资表证明我在那工作过以及工资 我有被迟退时扣我800多原因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照片 还需要什么么 还有他说我把员工的瓶盖钱拿走 好多人都知道了 我能让他道歉么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在今年9月20号应聘到西安的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初入社会,权当实习,试用期1个月,前5天没有工资,试用期满,补发前5天工资,到现在已经快3个月了,只发了9月份的工资,10月、11月都没有发,期间我借了老板500元。在11月27日我请病假,头疼,开了点药,29日去销假,老板不批,我就继续休息,在12月3
我们总公司在外地,但是我们店铺是在南京,公司不愿直营,所以找了一个托管商代为管理这边,现在这个托管商不愿再管理这边了,所以总公司那边又找了一个托管商管理这边,请问一下,后来的托管商有权开除我们店铺的原来人员吗?我们之前没有跟总公司签订合同,请问一下,我们之间有劳动关系吗?
03年进入这家企业工作到今年11月份,因11月份前几个月家庭纠纷,有时候没有请假就没去上班,公司给过几张警告书,当时本人签字的。到最后还是因为家庭纠纷公司打算解雇我,当时我自己也想走了,不过我公司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公司协商保留我的职务并答应如我再犯错误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公司方面因为我三个月之内
我公司2012年4月份因为工程建设需要,招聘一名懂基建的人来担任任公司基建工程部的负责人,月薪一万元,后来由于发现该名员工对基建业务工熟悉,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经过调查发现该名员工所提供的大学毕业证和职称证都是假证,工作履历也是虚假的,公司对其停职审计,关暂时扣留了2个月工资未发。现在该名员工和我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