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经朋友介绍与一公司签订了购货合同并按朋友意见将88万元预付款打入指定个人账户(非对方公司人员),未供货。在我方紧逼下,朋友退了30万元并保证尽快退回余款,直到今年6月末失去联络仍未归还。朋友也承认是他一手操作的,我们到对方和本地公安机关报案,但都不予立案,我们该如何减少损失?
事情经过:2010年8月19日,冯某、郭某某、董某某和柴某某等在街子温家庄看戏,大约在四点左右,因张某某开着面包车在倒车时和冯某某的摩托车相撞,于是双方发上了口角,结果张某某不容争辩动手就打,冯某并没敢和张某某动手(张某在当地经常聚众打架,影响十分恶劣),并向张某某道歉,挨打之后冯某等四人骑车离开戏场,而
我放在宿舍里价值约5000元(购入价)的物品被盗了,最大嫌疑人是室友。报案后公安只对我做了一些笔录,并无到现场搜证或者做进一步调查。而室友知道我报案后离开宿舍不知去向,警方无法对她询问。同时,她也在恐吓我要我不要再联系警察。现在按警方的意思,是说服她来自首,声称没有确凿证据。而我觉得她自首的可能性不大,
我家房子,被连云区政府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夜间毁掉。化为乌有。人民警察对我的报案,采取漠视之态。那我现在唯有采取同样的方法去把指使毁我家房子的人房产砸毁,冤有头债有主。一报还一报,人民警察也不会有脸出来管吧?因为只有这样才合情合理,公平。
构成轻伤害,公安机关不抓人,也没有处理意见,也不给移交检察院,自己去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能否给以立案?
王某将自己的房屋借给同学甲某10余天后回来几天后发现房屋内橱柜抽屉(未锁)里放的一枚金戒指(价值人民币2万)不见了(甲某不知抽屉里有此物品)。王某问甲某否认,甲称在此期间另一个同学乙某来与其一起居住三次但未发现任何异常迹象。王某认定为是同学甲、乙所为即到公安机关报案财物被盗。
公安机关认定是诈骗,法院却不予认定,我该向谁去申诉,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百万被骗钱款,我如何要回?
我是个不幸之人,被丈夫逼着离婚,孤立无助之际,我在征婚网上认识了一外地人,他似乎是帮了我很多,最终在他的“帮忙”下,我和前夫进行了财产分割。可是我却不知这人同样也是披着人皮的狼,他花言巧语把我刚刚离婚的财产几乎给骗得个精光。他谎称是要公司注册,需注册资金,到时注册完(一个月)就给我,还有其它一些理由
这是土地管理纠纷案,我家是上诉人,已做出两次上诉,第一次中法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重审,第二次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被上诉人没有任何新的证据,却胜诉了。 公安机关对我持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国土资源案局没有备案,对该证立案侦察,国土局对该证效力不予认可,土地使用证对整个案件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公
谢谢觧答!我老邻居虚设公司门店伪造执照,讲帮我办开业贷款。结果将我经过他手的房产证用其刻意伪造的假证调包。后来他串通了别人隐瞒我真相将我叫到了一家投资公司和房屋交易所,叫我签了一些字,后查明有他伪造的私人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及一些胡编乱的东西。结果将我唯一的房子骗卖掉了。并隐瞒我骗取了二十六万元贷
ATM取款时忘了退卡钱被被人取走,公安机关为什么不能立案侦查
我到ATM取款机取钱,取完钱后忘记把卡退出就走了,后面的人利用这个时间取走了2000元,他的行为算犯罪?还有的是,我到派出所报了警但他们说由于是我自己把密码输进去了别人才把钱取走的,相当于别人捡了钱,没有犯罪,他们不能立案侦查,也不帮我去银行查看录像;之后我只有自己去银行要求查看录像,但银行又说只有公安机关
咨询:我是河南温县旭阳国贸有限公司法人,小股东10%;现公司六证及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被小股东侵占;公司一批外贸货物被小股东转移出公司,要挟我拿18万来换货,同时通知客人将货款打入他指定的银行账户。当地的公安机关给我的回复是:他是公司股东,在我和客人没有将钱打入他账户之前是合法的,即使我们将钱打入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