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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去年10月经朋友介绍与一公司签订了购货合同并按朋友意见将88万元预付款打入指定个人账户(非对方公司人员),未供货。在我方紧逼下,朋友退了30万元并保证尽快退回余款,直到今年6月末失去联络仍未归还。朋友也承认是他一手操作的,我们到对方和本地公安机关报案,但都不予立案,我们该如何减少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zg8448(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1-08-2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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