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房合同于今年3月中旬到期后,可恶房东一直赖着不肯退我押金,四月初的时候我就直接向法院起诉了这个恶人,法院开庭时间定在9月中旬。现在这个人提了一个证据,说是我从一月份到三月份期间产生的电费一直未交,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关于“如果拖欠水电费两月以上就属于违约行为”的约定,说我违约了(合同约定违约需要支付一个月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实际上是,电费明细单出单的时间是3月初,因为这个人一直不退我押金,为了避免继续损失,我也未继续交电费(因为一般都是退房退押金时一起结算的)。不知道这种情况我是否违约?
我想了一下,至少这几点理由应该保证我不违约吧:
1、合同是3月中旬就结束了,而从我知道该交电费的时间即三月初起,到合同结束,是没有两个月的,而合同结束后,相关的约定就没有效力了;
2、房东拒绝退还我的押金,因而我也有权利拒绝继续履行我的还款义务;
3、我在4月初就已经提交起诉了,相关的权利义务需要等待法院判决后才能再计算了;
不知道上述哪条理由会被法院采信?还是有其它什么理由?麻烦各位大律师帮忙看看,谢谢了。
我手机上有许多发送给那个房东叫他过来当面结清房款的短信息(但是他从来未回复过)。请问如果将这些短信息提交给法院的话,法院是否就会采信我的不安抗辩理由?因此就不会判定我违约了呢?谢谢
我租了一个房子,但是房子到期后,房东态度非常恶劣,不肯退还我的二个月的押金。她说我恶意拖欠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因此违约。我们的合同约定是有如下约定: ...乙方(既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十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达二个月视为乙方违约。合约因违约而终止。乙方须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 另外还有约定:...
我母亲因高血压引发脑淤血住院,随时有生命危险。 虽然病发的时候人在家中,也没有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但我母亲的高血压病情早已是全单位从上到下众所周知的。并且在病发前一个月的单位全体职工体检时,再次查出我母亲的高血压已经达到高危的三级标准(血压最高时曾上200),随时有生命危险,早已该住院治疗。 因为是
马路上,前方行驶车辆突然无警示急刹,后方电瓶车刹车不急撞上前方汽车尾部!请问这种情况属于谁的责任??
马路上,前方行驶车辆突然无警示急刹,后方电瓶车刹车不急撞上前方汽车尾部!请问这种情况属于谁的责任??双方无人员伤亡,前方车辆轻刮擦!电瓶车外壳损坏...我想知道这样的事故该有谁负责?还有交警出警要收费???
一个已婚男人找未婚女孩子并发生过性生活,后来已婚男人让了不让自己老婆知道而要和女孩子分手,那女孩子不答应并且向已婚男士报复不但通知已婚男人的老婆并且还把已婚男人的公司使用暴力把所有办公用品和财物全部损坏.请问这位已婚男人如果打官司要承担哪些责任还有那女孩子?
您好,我是2011届毕业生。上个月和一家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以邮寄的方式),我的协议书上约定工作期限为一年,七月之前报到,没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 单位把协议书给我寄回来的时候,里面附了有关违约金的补充合同(我事先不知道)。补充合同上面注明如果违约要支付2000元。我没有签这份补充合同。 前段时间我去实习了
前男友向我提出分手后三天后他后悔了~纠缠了我近2年~每过一段时间就写封信过来,或者在上下班路上跟着我,也不说话也不过来,最近信中还夹了枚戒指……有点恐怖了……这样的纠缠我是否可以告他?
我驾驶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对方电瓶车由北向南行驶,当我看到她时已经采取了刹车措施。我已经停下来后撞上我左后视镜及左后门玻璃,导致对方左上肢桡骨骨折。道宽6米,我车右前轮距路边40厘米,右后轮距路边55厘米。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有责任?谢谢
你好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在2011年8月9日凌晨1点左右把车停在小区里 自己就回家休息 但是大概在5点左右我下楼准备去交车的时候 发现我车内的东西都没有了 损失非常严重 。 这已经不是一次了 在我们小区经常发生类似的事 我们搬到这5年 被盗了好多次 例如车牌 计价器 打卡器 等等 。 请问像这种情况小区物业要负一定的责任吗
我和一个女孩交往半年多,也发生过几次性关系。由于两人经常发生口角,我便想尽快结婚以求生活稳定。之后便自己上她家请求其父母意见,但其母亲以她姐姐未嫁为理由推脱不同意,之后我向她提出分手,她也同意了,两人便没有联系。两个多月后我经人介绍与一女子结婚,虽没有通知前女友,但她也知道。直到3个月后我老婆也怀孕
租房子时房东说配有空调,后来住进来后才知道是中央空调,后来物业给出中央空调收费标准后,住户都觉得贵了,整小区都没用中央空调,全都是自己按空调,现在我们也想让房东给按空调可房东不给按,这种情况下是否为房东违背了租房是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