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今年85岁。参加过解放战争,后来转到地方离休。我奶奶无工作,以前是随军家属。以前我奶奶一直享受医疗费报销制度,自从96年(大概时间具体时间忘了)开始,单位就不再给报销医药费。请问对于企业关于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直系亲属医疗费问题和生活补助问题如何解决?? 补充:我爷爷不属于事业单位,他是纯企业单位离休
2008年8月20日下午4点30分在抢修工作中受伤,因不能走动,被工友们抬上出租车送回家中,第二天病情严重送入医院住院治疗,一个月后出院在家休养了一个多月病情再次加重医院通知继续住院治疗,本人已近山穷水尽债台高筑无奈只得向单位工会求助但遭到拒绝,本人只能在家休养,在家休养医院(医院通知继续住院治疗)不给开假条
我现在的情况是我母亲目前已经过世,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还有两个姐姐。房产是一处面积179平方的带有独立小院的普通住宅(不是楼房),市价大概20W,产权已在五年以上。现在父亲想把房产证改到我的名下,我的两个姐姐也同意这样。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以后肯定会把房子再卖掉。我有以下问题需要解答: 1.办理
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已经过世,还有两个姐姐。现在我爸想把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姐姐也都同意。请问我是不是要同时做继承公证和赠与公证?我最最关心的是,以这种方式办理的过户是不是以后我再卖掉必须要交房价20%的税?还是存在几年以后再卖掉就不用交这个税了?
嗨!大家好 ,我想请教你们一个问题,我妈妈有一套40平方的房子,房产证上是她的名字,买于4-5年钱,现在我要结婚,想把房子转到和 我未来老婆的名下,用什么方式比较核算的? 我们考虑下来是,先让我妈赠与我,然后我和老婆领证后再添加名字。这样是否合理? 我对于这方面不是很懂政策,怎样才算是最合理
我爸爸在宣武有一套房子,打算以后给我,我和我妈户口在东城,我爸爸在西城是集体户口,有个远房表姐想把她们家孩子户口迁到宣武来,落户到我们家,请问这样对房屋产权有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我爸爸把户口迁到宣武了,我和我妈还在东城,让那个孩子把户口迁过来,他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小产权?小产权有哪些权利?或者以后会出现
职工因病突然死亡,留下妻子带一儿一女。儿子是聋哑有智障,女儿正常均未满18岁数,现女儿读中学。其妻有甲减病,没有完全的劳动能力。这种情况应如何发放抚恤金?这两个孩子怎么发放抚恤金?是一次性发放?还是至几年?这个残疾男孩子应怎么办?
你好,我父亲是解放战前参加新华书店工作的,90年离休,94年去世,现在每月只有200多元的生活补助,听说 现在离休干部遗属补助每月增加200元,新华书店是企业,是否应加200元。{我的母亲原无工作,今年已经86岁了}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好!父亲04年购得房产一套,至今尚未办理房产证,只是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办理了备案,现父亲想将房产证办我的名下,请问: 1 购房合同尚未办理,如果想办理房产证到我的名下,可以否? 2 如不可以,房屋转让、房产赠与哪种产生的费用较少?具体费用有哪些?谢谢!
我单位是2002年改制的,现是私营,退休职工是否还享受退休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继续享受半费医疗费用,有没有新的政策。
我丈夫是1944年参加革命工作的,现已离世近10年,由于当时我们有3个子女要抚养,所以我一直没有去找工作,198几年浙江省有个文件,关于离休干部遗属的医疗待遇,我一直是按文件规定100%报销的,自去年出台了新的医疗待遇文件,只提到解放战争时期工作的离休干部遗属医疗待遇,而我的待遇他们也按这个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