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在村办企业意外成为工伤,当时与村里协商给予每年500个工分,作为生活费用。当时每工为0.8元,即400元/年,一直维持了近20年。后经协商,增加致1500元/年。后来村干部换届,以村里经济困难为由连续4年未发给(足额发给)伤残补助,现想咨询一下,在补助方面有什么国家政策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脚因公受伤,被公司车压伤了脚踝的筋和韧带,一年多未好,发生之后公司并没有及时采取妥善的措施。一年之后公司趁人之危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关系,我做不了工伤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各位律师?
朋友自2006年12月开始为一小区市场打工(无劳动合同),负责清运垃圾。2007年8月工作中被车撞伤致残,对方全责,并给予了赔偿(因肇事赔偿能力有限,只能接受)。车祸后,市场每月发500元生活费,至2008年12月安排其在门卫工作,每月800元。2009年12月,市场将其辞退。该市场与朋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并没有为朋友申请工
我在宜昌一家化工企业上班,有20多年的工龄,2010年9月,锅炉爆炸,我的脸和手被烧伤,在宜昌中心医院住了一个多月,住院期间,厂里只垫付了医药费,护理费都是家人请的人,厂里至今没报。由于厂里差人,我伤还没完全好,就又去上班了,再一次上夜班的时候,又发生了一次爆炸,没伤到人,厂里说是我违规造成的,要开除我,
工伤把我的把我眼膜弄坏了,在治疗的期间,老板要叫我回去上班,如果不回去就要另请人代替我的工位,在这治疗中除了老板给治疗费,我没有得到什么倍付,我应该如何去维护我的人身利益保障,在这治疗期间我没有任何的收入,是否可以得到什么的保障赔付吗?
2011年4月28日,我在工作中,手被铁桶撞伤,右手小指指头被撞断了,在医院住院半个月,公司就让我出院了,并要求我过几天就要上班工作,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我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三楼,现在下面商铺和餐厅,把空调室外机和烟道都装在我家窗外。请问如何维权
您好,我在几年前卖了一套商品房在三楼,外面有平台,一、二楼是商户和餐厅,现在下面的商户把空调室外机和餐厅的烟道都装在平台上,离我家很近,到夏天室内温度比室外温度都高,而且下面餐厅工作时,那噪音很大,油烟也飞进家里来,后来跟物业协商几次,没有结果,物业不理,还说以后还在把下面商铺的空调都装到上面来,请
我没有任何证明我跟老板有劳动关系,我是一名学徒入厂不到一个月。就由于操作不当被模具压伤右手四只手指,中间两只粉碎性骨折;有一只手指肌腱断裂。现在工伤没认定,请问我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