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结婚6-7 年; 去年下半年知道他外面有女人。很多人都知道他的事情。他自己也亲口承认和她同居。那女人还打电话来骚扰过我。我这么才可以告他们?
我是07年19岁与男方按本地风俗办理婚宴“结婚”的,并在08年育有一女儿,今年年初3月双方感情破裂自己签订了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女儿随男方生活,而我没有工作双方签订不需付女儿的抚养费。后来5月两人又和好共同生活,但并未撕毁协议,现在我再次怀孕,可是男方不愿承担责任,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我付女儿的抚养费和诉讼费,
我是泰州人 对方是重庆人 在重庆办过婚礼 但是没拿结婚证 有了一个孩子 找关系把孩子户口安在了重庆 我户口本上是未婚 他的是已婚 现在我们分开了 孩子在他那 我想问 法律上我有义务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吗? 如果承担,应该承担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又该怎么计算 按现在的物价一般是给予多少钱?
我和女方2007年结婚,后住在女方家,经过媒人给了她爸8000元彩礼钱,双方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没结婚证,同居了两个多月我觉得没感情,没和女方商量就回家啦,再也没回女方家。能要回我的彩礼钱吗?到法院起诉,应该起诉女方还是她爸?
我女朋友在外地工作,我们分割两地,我为了我们能在一起,我叫我女朋友来我这公司上班,公司也同意她来(这是10号我问的)。我女朋友准备这月的20号来我这公司上班,可是今天人事部的告诉我说叫我女朋友来的时候带到结婚证来,我说没有。然后人事部的就说不能和我住在一起。我是89年11月25号生,我女朋友是91年7月14日生。
我是07年19岁与男方按本地风俗办理婚宴“结婚”的,并在08年育有一女儿,今年年初3月双方感情破裂自己签订了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女儿随男方生活,而我没有工作双方签订不需付女儿的抚养费。后来5月两人又和好共同生活,但并未撕毁协议,现在我再次怀孕,可是男方不愿承担责任,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我付女儿的抚养费和诉讼费,
我丈夫因与一小三同居时生了一个女孩,因怕小三到单位威胁,所以把财产全部给了我,我们的女儿也判给他抚养,我们离了婚。离婚后我丈夫隐瞒了我和他离婚的事实,继续和小三同居,又生了一个女儿。我丈夫是一机关工作人员,请问他这样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呢?
我出去打工4个月回来后,发现我老公在外面和其他女人租房在一起住了,我回来以后他也不回家,孩子也不管,还回来说叫我滚蛋,什么都不想给我叫我走人,我想知道像他这样抓到在哪里租房了会不会判刑
请问:两个因非法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该如何分割?房产证等上只写有女方的名字,去年女的要分手,想独吞财产,并把我一家老小告上法庭。3月份法院开过庭了,我们互相都有请律师,但一直没有判决。而今日又收到法院的传票,说8月26日开庭,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