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一套公房 产权是单位和个人各一半,没有产权证。 说是可以带我去开发商那里更名。 我在网上看到,公房只有使用权。像这种可以买卖么? 我买的是不是只有一半的房子。另一半始终归属单位。 如果想买有没有什么样的解决方案。 PS:我不是那个单位的,买下来,我要是居住合法么?
母亲在上海有一间与人合住公房(2室户其中一间我母亲住,还有一间另一个家庭住,厨房卫生间公用)由于是与人合住不能买断产权。母亲是上海户口(户口在哪个合住的房子里)我户口在外地,请问我如何才能继承母亲的承租权,或者能否通过其他方法将母亲的那间与人合住的公房置换掉,最主要是想能通过那种方法能把产权明确下来能
父母居住公房(公房为父亲单位的),父亲已于十几年前去世。母亲一人居住在里面(户口只有母亲一人且只有母亲一人居住)。现在房屋已拆迁,在购买过程中由我一人购买(母亲其他的子女从未赡养老人,一直由我一人照顾),在购买过程中购房合同我与开发商签订(母亲与开发商签署自愿放弃购房协议)。目前,该房我已购买,且房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现居住的的房屋时父亲单位的分配的公房,但从未有合住过的情况,该房屋的户口一直是只有我和我的配偶的。 我父亲04年过世后,我未能及时变更承租人关系,直到1910年,承租关系才变更到我的名下。今年我父亲的单位最后一次房改,要将现承租房卖给承租人,就是卖给我。我的哥哥对此有异议。不同意我父
上海静安区的租赁公房,租赁人已去世,原居住人(租赁人弟弟)也去世了,现在空房。请问租赁人的妻子可否要求改自己名字租赁此房?并把户口迁入?非常感谢!
本人父亲属于企业单位的职工(本人和父亲同单位),母亲是属于合作企业的职工,53年的时候单位分给父亲一套住房。父亲在96年去世(无遗嘱),母亲因不是本单位的职工,单位就把这套住房转租给我本人,本人承担该住房的租金和水电气等费用(承租人为本人)。母亲在2005年去世(无遗嘱),现在今年单位拆迁该房,本人全额购买
一套公房,即教师公寓公房,当时分配房子时候甲教师 出资7000,对于学校不交租金,甲教师也不向学校要求利息。学校将住房使用权交付甲教师,并留下“借资”字据。之后,甲教师在校外购置一套房子,于是将校内的公房与校内乙教师协商如下:乙教师交付7000元给甲教师,甲教师将原学校出具字据与住房钥匙交付乙教师。现甲教师
一套公房,即教师公寓公房,当时分配房子时候甲教师 ,问题补充:出资7000,对于学校不交租金,甲教师也不向学校要求利息。学校将住房使用权交付甲教师,并留下“借资”字据。之后,甲教师在校外购置一套房子,于是将校内的公房与校内乙教师协商如下:乙教师交付7000元给甲教师,甲教师将原学校出具字据与住房钥匙交付乙教
我家有一套公房(我和爸妈3个人居住了二十几年,实际面积50平方米左右)准备办理售后产权,因为我已结婚,爸妈想把房产权留给我一人,是不是要在办理房产权的同时再办理一份赠予合同?以后因此产生的过户及公证这类的费用有多少?会不会有遗产税呢?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呢?
我爷爷有三个孩子,我爸爸,姑姑和叔叔。有一套租赁公房,为两居室,分别由我爸爸和叔叔居住,承租人为我爷爷。 1987年原户口本分为两本,分别是我爸爸一本(三个户口,爸爸、妈妈和我),叔叔另一本(四个户口,叔叔、婶婶、以及他们的女儿和爷爷)。姑姑是插队去了外地,在当地落户结婚。1992年姑姑的女儿作为知青回沪,
房子是公公留给婆婆的 名字写的也是婆婆的每次交租也是婆婆的 但由于婆婆移居香港的原因把户口迁往了香港 然而当时为了想保留翻这间公房可以继续居住以及当时心软就比左公公前妻已身故儿子的老婆居住及管理水电(无交房租) 也随同户口一同迁入 当时婆婆曾想过要其女儿成人后便让她们离去但迟迟都未有机会办理 现在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