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在与人冲突中右眼被人用拳头打伤,目前在医院治疗,外伤钝锉伤继发性青光睛,已进行相关手术治疗,目前还是视物不清,仍在继续治疗当中,想问这种情况的伤情通常是属于什么级别,进行伤情鉴别是不是需要等治疗完才能进行,是否必须在公安机关报案后进行伤情鉴别,还是可以自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别,对方应该承担的责任情况
我们在家装修房子时,请了一个工头全权负责,他又请了两个工人,本人并不认识那两个工人,在施工中,由于有一个工人自身处理不当造成膝盖受伤,我们需要负什么责任?需要查阅哪方面的资料?具体属于人身赔偿法的哪一条?
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月二十五号我和我的朋友回学校领毕业证,中午在学校门口的一家小餐馆吃饭,当时我朋友要了一瓶气体饮料。老板开瓶盖的时候瓶子没有拿好掉在了地上,由于是玻璃制的瓶子,掉在地上,瓶子碎了,玻璃扎在了我朋友的腿上,当时那个老板把我朋友带到他亲戚的诊所包扎伤口,然后她劝我朋友回家说没人照顾,然后我
对方雇人行凶,雇人行凶前已把名下所有财产,转给他已成年的儿子名下,现在无力赔偿损失,是否可以让其儿子赔偿,或认定财产转移无效。
您好,我们是人身损害案件的被告方,公安机关出了一份没有签字盖章的伤情鉴定书
您好,我们是人身损害案件的被告方,公安机关出了一份没有签字盖章的伤情鉴定书,鉴定为轻伤,也没有致伤原因,对方应该是买通证人都诬陷是刀枪,但是病例上写着伤口呈不规则状,刀口怎么可能是不规则的伤口?所以我们要求重新鉴定,但对方不配合,而且法官就以没签字盖章的鉴定书给我们判了,我们要求法官重新鉴定,法官说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弟弟在私立学校被另一位同学不小心用三角板戳到眼睛,现在医院治疗中。这件事情我们没有报警,也没有去法院例案,由于手术结果没有出来,想咨询下学校和肇事方家长如何划分责任,我们应该如何索赔和维权,如果有后遗症,我们又该如何索赔。弟弟8岁,学校买了保险。请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