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一家银行上班单位给分了一套房子,现在老公要调离本单位,单位应收回房子吗
夫妻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单位集资建房时只允许夫妻的一个人购买合法吗?
我们是政府职能部门,我和老婆都是国家公务员,也在一个单位工作,2003年我们单位集资自建房时候,夫妻两个在一个单位的只能享受购买一套待遇,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觉得有些不对劲,单位这种做法和规定是不是剥夺了我们职工应有的权利呀,我们也有工会,而且每月都要缴纳会费,单位这样做是不是违背《工会法》呀?我该不该提起
我购买了一套单位的集资建房,因为房子还没交房,所以在购买时和卖家签订了福利房购买协议。购买该房的所有房款都是从我账户上打入卖方厂里的账户的,只有过户费是直接给的卖家现金。现在所有的购房合同和转账凭证都在我手里。现在卖家说协议无效,该房不能买卖?当初他给我说的是可以交易的。我想咨询下,这种协议是否具有
我看中一套单位集资建房 有房产证 但现阶段还没办下来 如果我要这套房子 办房产证得时候可以写成我得名字 但土地使用证是否也是我得名字 请问这样是否可以买,是否保险? 还有种情况就是 如果现阶段过不到户 要等5年 压6万等过户后给 请问这样是否可行? 我担心得是过不到户 或者试可以过户但在这5年期间房主想要回房子 我
婚前一方享受了单位的集资建房,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也属于享受了住房优惠政策
我与前夫1999年十月登记结婚,2002年法院叛离,因为在1993年的时候,前夫出资购买了单位的集资建房,(房款付清),现在政府在审批职工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时,给我的审批意见以享受了房改房,我前夫的婚前房,我有权享受吗?当时法院也没判给我呀?我也无权提出分割呀?这公平吗?我该怎么办?
20年前单位为了照顾下岗职工,集资建了成栋的十间房(18平一间),当时因为是成栋的房子,所以只有一个批件。后来有人就拿这一个批件办了房产证,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的。,一直到现在面临着拆迁了,我们才知道,可是己经晚了,拆迁方把我们9家视为无证房处理了,不给太多的拆迁补偿。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你好律师·情况是这样的: 我单位正在集资建房·就是针对本应享受福利分房,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职工将做最后一次分房。过期将不再进行这样的分房·而我这个情况是:在不享受分房待遇里有一条规定夫妻其中有一方名下(也就是户主)有公房的将不得参与这次分房。而我的原因是我的妻子名下有套公房(有房产证)这套公房是因为
1998年,单位为职工集资建房(毛坯,两层,一层为板墙),自己装修入住后,出项严重质量问题,如墙体下沉断裂,裂缝裂纹到处都是。另外,单位的出水沟直冲向下沉的这面墙,在离墙2米多的地方转向,当时找过单位,没有解决,由于工作关系没有起诉,现在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