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急····单位集资建房·····急
急····单位集资建房·····急 你好律师·情况是这样的:
我单位正在集资建房·就是针对本应享受福利分房,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职工将做最后一次分房。过期将不再进行这样的分房·而我这个情况是:在不享受分房待遇里有一条规定夫妻其中有一方名下(也就是户主)有公房的将不得参与这次分房。而我的原因是我的妻子名下有套公房(有房产证)这套公房是因为她的父母当年下乡由于种种原因户口一直没签上来而落不上户·而我妻子在青岛上学·我的妻子是青岛本市户口,所以落在了我妻子名下·也就是说这套房子的户主是我妻子的。单位就把我列在了不享受福利分房的行列里!现在我妻子父母的户口落上来了·但是由于我们是新婚·而婚前这些事我不知道·到了单位交款日期才告诉我我不符合规定·也就说我妻子来不急把房子户主改成她父母的名。而我已经把集资建房钱已经打到单位账户上·如果单位认为我这种条件不具备要房资格,我交的钱将于本年后才给予退还·
我想请教律师:
一。我怎么样做我才能享受单位这最后一次的分房。
二。如果我条件真的不符合单位分房要求,我已交的集资建房钱是否应马上退还。
三。如果单位以后不再进行集资建房或者是福利分房,我将应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p12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6-18 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