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车正常使入停车位,车身基本已经进入车位,车体3个车轮已经进入停车线内,此时,就听到响声,一女士摔倒在正驾驶左侧6到7米远,连车带人. 我下车以后 发现 这位女士是撞到汽车左后部冲到前边来的...我报了警.警察来后~竟然怀疑我倒车.. 然后警察同志画了一张现场图纸.以及拍照...然后叫我签字~ 我问责任方在谁? 警察没说话.就叫我签字~ 我签了字以后~我问警察你认为我倒车~为什么不仔细检查我有没有倒车痕迹以及相应的鉴定措施~~警察告诉我 因为前车轮有水迹可是后轮没有水迹,无法证明我是否倒车~~我茫然........最后结果下来了~裁定我倒车过程中没有注意后方~导致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我很不满意~简直就是冤枉~~就连一点讲解都没有 然后就叫我接受裁定~~我不接受~ 请问: 这件事我怎么办?我绝对不服现在的裁定~ 请问: 我想把我的车开回家来.警察让叫3万元的押金..我不明白?这个押金代表什么??交通管理办法是不是有次规定? 请帮忙解答一下~ 我实在接受不了这样的裁定 谢谢了
机动车标准停在红绿灯直行车道,等红灯,结果非机动车后面追尾撞了机动车,请问责任谁负责。
机动车标准停在红绿灯直行车道,等红灯,结果非机动车后面追尾撞了机动车,责任由谁来承担。
在小区,电动自行车带人由南向北行驶,在途经一个东西路路口,快行驶过路口的时候,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车撞倒,撞伤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和后排乘客,非机动车驾驶人轻伤,后排乘客脸部有7公分伤口,伤势较严重,电动自行车被撞的粉碎,轿车前挡风玻璃破碎,电动自行车是醉酒驾驶,轿车是酒后驾驶,责任该如何判定?
具体情况如下:甲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乙方(机动车驾驶人员)事故经过是:早上8点10分左右,甲方驾驶非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离开西面非机动车停车线的时候正遇黄灯,而乙方是由南向北行驶方向,当甲方行驶到十字交汇的时候,正好黄灯跳红灯,甲方及时刹车时被乙方机动车撞伤,相撞的时候正好甲方是黄灯跳红灯,而乙方
今天早上,在非机动车道上,后面驶来的一辆雪弗莱和我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我没有受伤但是划伤了对方的汽车,交警认定双方各付一半责任,那么赔偿时应如何进行?是保险公司说的那种我修他的汽车,他修我的自行车吗?
我的汽车在正常行驶中碰到横穿马路的电动车,他的车上带有一条大狗,影响他驾驶。我刹车后,感觉不行,猛打转向。这时,后面一面包车又碰到我车上。他磕到头部,住院3天,花医疗费3000元。我车前方大灯受损,我车后部受损。后面面包车保险杠受损。请问,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大货车正常行驶,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该路段未划分人行道和过马路线!事故后机动车主主动报案并停留现场并将伤者送至医院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致非机动车驾驶员十级伤残 双方负同等责任该如何理赔
令机动车驾驶员已拿出7400元医药费 机动车驾驶员所属车辆也投保于第三人
我父亲骑电动车晚上在十子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当时是红灯快闪了,机动车速度有点快,请问如何认定责任急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