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追尾机动车如何裁定责任
非机动车追尾机动车如何裁定责任 我驾车正常使入停车位,车身基本已经进入车位,车体3个车轮已经进入停车线内,此时,就听到响声,一女士摔倒在正驾驶左侧6到7米远,连车带人. 我下车以后 发现 这位女士是撞到汽车左后部冲到前边来的...我报了警.警察来后~竟然怀疑我倒车.. 然后警察同志画了一张现场图纸.以及拍照...然后叫我签字~ 我问责任方在谁? 警察没说话.就叫我签字~ 我签了字以后~我问警察你认为我倒车~为什么不仔细检查我有没有倒车痕迹以及相应的鉴定措施~~警察告诉我 因为前车轮有水迹可是后轮没有水迹,无法证明我是否倒车~~我茫然........最后结果下来了~裁定我倒车过程中没有注意后方~导致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我很不满意~简直就是冤枉~~就连一点讲解都没有 然后就叫我接受裁定~~我不接受~
请问: 这件事我怎么办?我绝对不服现在的裁定~
请问: 我想把我的车开回家来.警察让叫3万元的押金..我不明白?这个押金代表什么??交通管理办法是不是有次规定?
请帮忙解答一下~ 我实在接受不了这样的裁定
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33009……(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09-09-06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