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只是个学生,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前几天我要来学校报名,但是由于我家离我 要撘车来学校的地方太远了,就准备在离我搭车地方近的同学家过夜!于是我就没有回家,天还没黑,我和我男朋友到他爷爷家去取钱,到他家不久他的一些朋友也陆续的道了他家,后来我男朋友因有事走开了一会儿,可就在这一会儿的时间里他的两个朋友就把我拖进屋给奸污了……我好混乱,我真的不甘心, 但是由于学业未完成,我过两年以后还能告他们吗??过两年后我又需要那些证据呢??还有在没上庭之前我能打他们吗??
律师:您们好。 现有一个问题特向您请教。 我在现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十四个月,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个单位没有合法的手续)前天突然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我来的时候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无理由辞退我(我未触犯新劳动法第39条规定),根据新劳动法的第47条、48条、82条、87条我是否可以申请 一、
我宅基地是经过市政府批准的也没有过期。在建期间已放线了,村里突然告诉我说你的房子现在不能盖了,你盖了以后拆迁了也不给你补偿的。村里也不给我书面通知我为什我不能盖房子,当时我只有6分田,我用3分田和同村民组换的,我已经30岁,我是个孤儿,也没有什么人际关系。后来我每年都到村里问村长我的房子能盖吗?村长每次
为我死去的父亲讨回一个公道:我叫张婷,死者的女儿,我父亲张军阳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给私人老板挖煤,在上班(挖煤)中死亡,其死亡人数为2人。是不是这种劳动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一个不懂法的农民工,为养家糊口,靠自己的劳动力挣钱,难道当地政府就认为该死?死有余辜?当地政府有没有责任?当地政府是不是没有权利
我们过去在一家时装厂工作,在2000年九月厂里给我们交了养老金,当时老板是这样说的:前3年养老金全部由我们个人代付,3年以后由企业正常付,等5年以后企业付的部分退还给我们。不到5年我们分别离开了这家单位,等5年的时候我们去向问老板要回那部分钱。老板说现在还不能拿,等有一个人拿时候你们再拿。直到现
2010年5月12日晚21:05分,海安县墩头镇居民陈宝兰68周岁, 由东向西步行推车而行,经过一条由南向北的204国道与东西公路相交的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货车撞倒,从发事现场看,人力三轮车倒在了人行道斑马线上(公路中线的东侧),人撞到离车8米远处东北角,当场伤亡。 货车驾驶员开车撞死人后停车,副驾
2010年5月12日晚21:05分,海安县墩头镇居民陈宝兰68周岁, 由东向西步行推车而行,经过一条由南向北的204国道与东西公路相交的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货车撞倒,从发事现场看,人力三轮车倒在了人行道斑马线上(公路中线的东侧),人撞到离车8米远处东北角,当场伤亡。 货车驾驶员开车撞死人后停车,副驾
请问各位律师,用于安置住房和耕地的集体用地能否变更为国有土地?是否要经过村民大会通过,村委才有权将此地出让呢?村民和村委能得到什么补偿呢?政府将此地块以拍卖的方式卖给开发商合法吗? 谢谢律师的回答,我想知道征收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比如是否需要对村民进行公示,征收的条件是什么,不会随便都能征收吧。如果
你好,我2005年进入公司上班,08年才签我的合同期:2008年2月1日到2010年2月1日。 现已过了合同期4个月,都没有签合同,公司也还没有续签。所以我现在也不想续签了,要怎样提出解除合同,才能获能补偿?能有几个月的补偿? 谢谢! 09年以前离职的人员都有补偿。不过也有部分都是被炒了的才有。有些也很难拿到补偿。
双方都无过错,已无感情。分居半年。一方想离婚,一方硬拖着不离。一方上诉法庭怎样才能最快离婚????? 是不是一定要分居2年才能判离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