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38年中共党员,47年战场上被捕,受尽酷刑,47年8月砍头牺牲,由于受到诬陷,证据不足,一直未被追认烈士,直到2009年才从省监狱历史反革命的判决书的罪证中查到出卖我爷爷的名字,2010年7月30日,山东省政府批准追认烈士。烈士证迟到63年,爷爷牺牲时只有奶奶和父亲,奶奶九0年病故,父亲80岁,没有经济待遇,只发一张革命烈士证明书。请问:我爷爷能不能享受新的烈士褒扬条理。
我爷爷是红军爸爸2岁的时候爷爷去世了爷爷是烈士立过一等功爸爸从2岁就没得到国家的一点抚养!当年还有地 手里面什么证件都有! 现在爸爸已经58岁了也没什么劳动能力了下岗了体若多病 妈妈也身体不好!想咨询国家能不能给什么待遇
37年前因公牺牲的烈士单位没有办任何手续只是开个证明子女读书照顾 突然去年 单位上报说有补助,来家登记上报 今年再问单位说款没有拨到 民政局咨询 说无此事
烈士证书是发放给父母,还是子女或配偶? 烈士的母亲在异地。与烈士的户口所在地不是一个省份 该找哪一个部门办理,哪个部门负责?
烈士证书是发放给父母,还是子女或配偶? 烈士的母亲在异地,与烈士的户口所在地不是同一省份。 该由哪个部门办理 需要做什么手续么?
您好!我外公杜耀文1928年底参加共产党地下组织,1932年先后担任过陂安南县(今湖北省红安县与武汉市黄陂区一带)农协会秘书、主席等职,1947年被国民党民团匪杀害于湖北省公安县。外公去世时,我母亲年仅9岁,解放后政府定期发放抚恤金将我母亲抚养,1959年我母亲出嫁,同时遗失了烈士证,就没再享受任何国家优抚政策,我
烈士成年子女(但已丧失劳动及生活自理能力)能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吗
您好!我外公杜耀文1928年底参加共产党地下组织,1932年先后担任过陂安南县(今湖北省红安县与武汉市黄陂区一带)农协会秘书、主席等职,1947年被国民党民团匪杀害于湖北省公安县。外公去世时,我母亲年仅9岁,解放后政府定期发放抚恤金将我母亲抚养,1959年我母亲出嫁,同时遗失了烈士证,就没再享受任何国家优抚政策,我
我爷爷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的一名战士 立过一等功!爷爷在我爸爸两岁的时候去世了是烈士 属于病故的革命军人 我爸爸在两岁的时候由他大爷抚养了 国家没给任何的抚恤金待遇 当时给地了但是政府又把地收回了 我爸爸在2岁到18岁之间没接受过国家的任何待遇 现在已经58岁了下岗多年了现在没有任何的生活来元 爸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