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和本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因为单位给我的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而且没保险。现在我还干着,单位在研究我的要求,估计周一出结果。我想问他的结果我不满意的话,多长时间内仲裁有效?
我是4月8号交的辞职报告,按劳动法和合同的规定应该是5月8号办理辞职手续,我工作做到4月25日完结束,之后用我的年休假,倒班假,还有别人还班工7点来顶替,这样实际上我已经完成了5月3日的所有工作,后来突然公司让我4月29日去办理辞职手续,请问我这个情况是适用于60天还是1年的仲裁时效呢?谢谢 而且现在公司在五月初以
超时加班以2年,单位从未支付加班费,为了保住工作不得忍了,但是先在单位又不续签合同。新的仲裁时效为1年,我可以把以前的加班费作为仲裁申请的内容吗?
我07年6月入职些公司 因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买保险, 09年1月20日,我向市劳动仲裁科递交仲裁书主张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补买保险 (09年1月20日递交仲裁书,仲裁科的人说还有几天要过年了,过了年再建档案,到时会按我递交的日期,现09年2月4日,没有立案,口头通知我说我公司在市出口加工园区内,属园区这管,叫
我是2003年10月参加工作,公司承诺两年后交社会统筹,2009年2月9日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于2009年2月14日办理辞职,我从公司拿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于是到劳动局去查,可是我在劳动局查出的结果是2006年11月12月公司是以个人名义为我交了两个月,2007年1-8月未交,2007年9月一直交到现在。 公司应当从2005年11月就给我交
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我妈妈在工作期间突然疾病去世,期间在医院治疗了二十多天。请问是从发病的那天开始算,还是从病逝的那天开始算。
请教一个劳动仲裁时效方面的问题。 我公司某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1998年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此后几年时间某职工都没有提出异议。2005年某职工开始写信给公司领导,提出一系列问题,包括给予经济补偿,补发工资,办理社保等。对此,我公司认为,当年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不存在经济补偿、补发工资等问题,拒绝
公司职工陈某2007年2月6日下夜班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当天住院,于2008年6月26日病情好转出院,由于病情复杂迟迟未愈,医生连续四次作出“休息三月”的建议,最后一次是2009年3月27日,即应休息到2009年6月27日。陈某分别于2009年7月11日、2010年4月29日将恢复工作申请书当面递交和邮寄给公司。公司不安排工作,也不
我是2007年1月入公司,签的劳动合同2007.12-2009.12月到期,我2010年4月31日 辞职,2010年1月没跟我们续签,有四个月没签劳动合同,2007年1月至2008年4月的社保没交,因为公司一直只是休息2天,礼拜从来不能休息,我现在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要求补缴2007.1-2008.4月的社保,失业保险,2010.1-4月的双倍工资,加班费,双休
如果因为去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而没有上班,单位能不能按旷工处理? 我的情况是公司单方面要求变更工作地点,如果我不去新地点工作而去仲裁单位也能算我旷工吗?要是他们可以按旷工处理我,影不影响我之前去仲裁要求的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公司只是要求我到新地点工作,虽然始终没有与我协商一致,但是也不和我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