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工作,可是公司在北京,三月正式入职 ,可是一直没给办保险,我现在辞职了,天津方面的领导还以不给我工资还威胁我 ,不要我离职,我没有签合同,要是他没给我工资 ,我可否以不给我上保险起诉他们
我公司原装卸工人和仓库保管员利用职务之便刻意存留公司出库单据,并在离职前夕盗取公司库存账本,利用账本威胁勒索我公司相关人员,未遂后又利用盗取的公司机密数据到税务机关恶意举报,经税务部门稽查,我公司账务清楚,交税合理。为防止此人进一步危害公司的正常经营,计划对其提起诉讼,不知从何着手,恳请各位法律专家
我是一家药厂的地区经理。按公司规定交了4万元保证金,公司给1:4的授信给货。就是16万的货。7月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没法做市场了。在交接市场时公司没来人协商各项事宜,只是打电话告诉我7天的时间剩最后一天了,让我交接。我说还有好多问题没解决,让他们过来商量一下。可是公司领导不见面。就告我侵占货款。我这有货,他们不
我于2011年4月1日在这公司入职,入职时只有该公司当地区域负责人口头交谈了一下工作的相关事情,接下来就开始工作了。到6月11日向区域负责人提出离职。理由是:公司为何不与我签一份劳动合同。对方的回答是:这不存在签合同,你不想干就走人就是。 该公司分别在5月15日,6月15日,7月15日向我交行账号汇了三资工资。 根据以
我在一家运动品牌代理公司工作,职务是导购,在2010年的10月份,我在滨江道的麦购商场,犹豫客流量很大,店内人员不足结果发生服装被盗,之后报警了,和平公安金街派出所出警,后来立案,一直在侦破期间,在2011年2月12日 由于个人原因我提出辞职,当时公司并未有任何反对拒绝的意思,但之后我2011年1月和2月份的工资迟迟没
劳动仲裁胜诉后,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诬告盗走劳动合同。公司有提供派出所证明但是公司自己提供的被盗时间自相矛盾,前后有出入。我可以抓住这个点来否认公司的诬告吗?谢谢。
起诉可以要求因公司违法解除(不出具解除证明)请求生活补助费吗?
劳动仲裁只判违法解除2万多,但我认为还有2万多的未签合同赔偿金,7月18号盖的仲裁章,我8月2号领的裁决书,向法院起诉,(仲裁时已经申请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公司都没联系我)我能请求从违法解除那天到8月2号的最低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