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一刚刚成立的房地产公司工作,2008年8月26日跟公司老板签订一试用合同,合同时限3个月,工资900。因为这时候公司还没正式注册,老板本人是外地另一家企业的老板,准备在我们这重新注册一家新公司,初期在跟政府磋商事宜,但是到了11月26日,3个月试用期满以后我找老板谈合同和工资的问题,老板总说自己在忙,这
我是事业编制,在九零年单位欠我五千,现在单位要进行偿还,是按原价返还吗? 另外,我们一直住在单位中,没领到一分钱的住房补贴,现在单位要进行搬迁,我们能提出什么条件呢?
我想向你咨询的是关于劳动纠纷方面的事情,我不太懂法律,这个事情是为我的一位朋友咨询的,他所工作的单位是属于私企,因为公司总出现一些对于离职员工不给开支的现象,而且公司是对于每一个员工在职工作期间都需要扣500元的押金,我朋友也被扣了,他现在要离职,已经和经理说了一个多月了,可是公司所表达的意思是如果离
我公司从事建筑安装行业,与一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现工程基本完工,分包单位拒绝与我公司结算,其工人单方面向我公司讨要工资,请问是否合法合规?我公司应如何处理?谢谢!
请教一下:南宁一家广告公司到另一城市开办演唱会,没有跟员工签合同,工资还有大部分没发,只写了一张没有盖章的欠条,欠条日期已过去一年,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工资吗?? 如果可以应该如何说讨法? 谢谢。
我在东旭佳业物业公司俊景苑小区上班快一年了,我们属于保安公司的,公司一直没签订合同,而且去年11月份到今年三月份只按一个月一千元发的,这个月更是到现在也没法工资给我,该去哪个单位上诉呢?
本人在一合资企业任职业务员职务,工作不到两年,现在要辞职,但工作交接方面还有点客户的余款收不回来,(可以说是死账,大概11万多)在公司领导眼里就是我私吞了,可我没有私吞一分钱,辞职报告是4月15日递交的,合同期到今年12月31日,现在公司还不让我走,要我必须把余款找回来才能辞职,可是我确实已经找不回来了,公
我三月到一个私人老板处打工,干到四月底老板还不发工资,我有事要离开,让老板放我走,老板不同意。我自动离去后,老板补齐了我的工资,并让我兼职干。最近老板威胁我说,我再不把工作干完就要找人打我,或是退还所有劳务费用。请问,面对这样的事,我怎么处理为得当呢?(那项工作并不是一二天就能完成的)
我于2010年12月到宁波一家数码店(公司总部在南京)上班,说的是试用期三个月,交五金。但是一直到我离职(2011年7月)自己都是拿着试用期工资和提成,并且尚未办理社保,劳动合同当时也是只需自己签名的一个空白性合同。在7月22日本人申请离职,7月23日就没在上班。后来在结算7月工资时候被公司扣除了大部分并在7月28日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