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下着雨 本人驾驶汽车由大明宫暖气城团结村由东向西途径团结村 村口与太华北路丁字口 右转之太华北路引避让直行车辆停之机动车道,突然有位女士打着伞,听着耳机,驾驶辆电动摩托由太华北路由南之北撞上我车右后门,责任怎么划分
昨天,驾驶小汽车经过红绿灯路口,绿灯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违章行为。一男驾大型电动车在机动车道由西向东 闯红灯 快速行驶,避闪不及,造成交通事故。事发后,报120,110,保险公司处理后,赶至医院,垫付3000元住院费,现伤者两处骨折,住院中,询问有识之士,依法律,正常途径,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在医疗费用上,我是否
在南湖路上.我与那辆车是同向行驶.她们车上上共三人.我自己的电动车在她车前方.不知怎么撞上来的.我搭载的一人.撞上之后我的车在她车的保险杠下方.撞到后.未报警之前.车上另两人叫车主把车子停边上.我有说过不要动现场.她们后来把我的电动车也停边上.她们理由为不想妨碍交通.我的车为五日前购买.全新.价值¥3680 三千六百八
您好: 电动车撞了汽车应该是哪位的责任呀?事情是这样的:在一个人挺多的马路中间有一辆汽车突然停下了,导致后面的电动车刹车不急时,撞上了前面的汽车,电动车的维修费应该谁出呀? 请求好心人的指点 谢谢 没有经过交警,想私自了解
事故认定汽车全责,电动车方头部被撞,CT结果无异常,脸部两处挫伤,除医院费用外向司机方要求3000元(包括电车修理 误工费 人身伤害精神补偿等等)是否合理!急求答案!
电动车在自行车道正常由南向北行驶,路过一个桥,桥两边是东西小道,一辆汽车由西向东行驶撞倒电动车,速度挺猛,受害方是老人,当时没现场,汽车车主将其老人送至医院,经拍片没什么大事,只是软组织受伤,现在住院疗养刚三天,医药费,住院费都是车主掏的,老人妥善好后报了事故科,请问律师,平时没遇到过这个情况,私了
偷开了出去,撞在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小汽车上,7.5车主将我告上法庭,7.18正式开庭一审,8.8再没开庭就收到了判决书,以‘物权法’为依据判我赔修车费6000元,而且车主称电动三轮车是无人驾驶且着着火撞向了小汽车,车主提供的人证证明我的车是由南向东撞向汽车的,但实际情况是我的车是由南向北驶出与汽车相撞,而且车主提出
一辆汽车停靠在路边开门时与一辆直向行驶的电动小三轮相撞,该电动小三轮有发票但是未上牌。请问在事故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 交警是否可以扣车?扣车时要 同时扣2个车,还是扣三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