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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与汽车相撞

电动车与汽车相撞 事故认定汽车全责,电动车方头部被撞,CT结果无异常,脸部两处挫伤,除医院费用外向司机方要求3000元(包括电车修理 误工费 人身伤害精神补偿等等)是否合理!急求答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ql1413(河北)
提问时间:2010-11-17 14:3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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