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3年到2010年8月原单位一直没有给我办理社会保险,2010年8月10号离职,并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仲裁。我有一个问题向有关人士咨询下:当初合同书签写“工资含有养老保险,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是否有法律效力,合同书有效吗?我还有权力依法向原单位追缴社会保险吗?自己辞职的还能得到经济补偿吗?但今天仲裁员告
退休金减半的事情和丹东市舍 保局有关吧,我是98年投的保我是50岁退休吗?我交的保费是高杠的 今年涨到5300了 你能帮我算算我退休的时候工资能拿多少?现在改交低杠的合不合适?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社保的一些疑惑的问题,我在单位购买了一年的社保,后因其他原因辞职,隔了一年多,又回到原单位工作,现在想继续交社保,请问一下我现在的社保是继续上次的续交还是重新办理,以后离开了该单位,我的社保又该怎么处理,我是外省务工人员,农村户口!
我于2010年12月到宁波一家数码店(公司总部在南京)上班,说的是试用期三个月,交五金。但是一直到我离职(2011年7月)自己都是拿着试用期工资和提成,并且尚未办理社保,劳动合同当时也是只需自己签名的一个空白性合同。在7月22日本人申请离职,7月23日就没在上班。后来在结算7月工资时候被公司扣除了大部分并在7月28日帮
我的亲人用我的资料应聘了一家企业公司,现已用我的身份证交五险一金多年,我现考了公务员,单位上也要缴纳社保,医保,我现不知该怎么办好
你好! 我是2003年进入现在的公司就职,公司2008年才开始买社保,我现在想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交2003年至2008年之间没有买的社保呢? 另外,我进该公司至现在一直都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也没有给予一天有薪年休假,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尝呢?如公司应当给予经济补尝,而公司又不给,我应当走怎样
我爱人是83年参加工作的,期间一直按规定缴纳社保金。由于企业的原因2006年买断工龄后就再未续交。未能满足缴纳15年的年限。(差一年半)现在是领低保时期。 请问:1、未交满15年社保金对退休后的退休金有何影响? 具体表现在那些方面,与足额缴满的有多大差别? 2、如有影响该怎么办,是否需要补缴齐?
我于2008年11月入职广州一家公司,公司规模:员工2000多.公司未给员工买社保,(只有几个主管买了).我做了已快三年,现公司怕员工闹事,突然说要从下月9开始给员工买,以前两年多没买坚决不会给员工补.我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