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8月帮朋友把10万元借到人打工在公司。约定利息为月息4.5%,我朋友请求我每月帮他领取利息.故公司出具的借条由我保管,我打一份10万的借条给我朋友.期满后凭公司现金拿回借条.现因公司法人涉嫌非法集资被抓捕.公司也于2010年12月停止付息.现公司资产全部冻结. 我朋友看公司已成瘫痪状态就 将我 给她的借条把我 告上了 法庭要求我 偿还她连本带息145000元的现金和诉讼费. 请问我 该用什么方式才能请求法院判处我从业的 公司清偿我 朋友的 诉讼请求.
周振同、李福合与被侯新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有徇私之嫌
一审二审都已经查明周李二人借款事实明确,其辩解借款入股实为谎言。一审明确判决周李二被告返还借款和利息。可为什么我手拿借据却不能追回借款?二审法官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却认定借款被部分归还比较适宜!!!!法律是严肃的怎能如此儿戏???导致我的款项无法追回,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有一本村人向我父亲借款8万元,其借条上有注明用其在村里的房子做为抵押,并有证明人在借条上一起签字,借款日期为2010年2月8日,约定于半年后(即2010年8月8日)归还,现在过去10个月还没还,并且人也不知去向,但其爱人还在家中,听说借条在两年内有效,我想现在去法院起诉还行吗,谢谢
请问,民间借贷在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日期,但已经近两年了,在这期间要求对方还款,但对方迟迟不还,现准备起诉对方,借款金额是156700元,借条上注明月息2分,借款日期是2009年10月12日,在起诉书上应要求对方还本金加利息是多少为最为合理?
08年5月我单位领导为其朋友借款找我担保,我当时没有细看合同就稀里糊涂签了字,借款时间是5月-8月。今年初出借方打电话告诉我借款方李某没还钱,让我催其还款,这时我才知道借款人不是我领导的朋友。我联系借款人,他说款子借给我领导的朋友了,一直是我领导的朋友在还利息,后来还不上了,出借方才找他要钱。我看了一下
我与前女友恋爱4年,最近因感情不和分手,但女方要求赔偿,经过多次威胁逼迫,我无奈打了一张借条2万元,并注上第二天还款,之前还给她一万元,没收条,我始终没说不给她,只是叫她给我点时间,她不肯,在此期间她还指使他人砸了我两次车,最近她起诉我,说我在恋爱期间以做生意为由多次向她借款达6万元,说我拒绝归还所有
民间借贷纠纷法院调解书生效后不执行怎么办?如果不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如何?强制执行的时效多长?谢谢你百忙中回答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