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在深的自由职业者,做倒手贸易为生,无一般纳税人资格;现有客户A需求某电子原件,供应商B在内地,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因客户要求提供17点增值税票本人无法提供,有人建议通过同B签署居间合同来约束并保证我同A,B之间商业利益,是否可行? 另外如果可以签署,B执行中违约,它在内地,我如何可以及时维权?
学校分的福利房如果买卖给学校内部人,房产证在学校房管处,5年后可能会给,现在可以过户,请问转让的税费国家将怎样收取?听说要收卖家个人所得税即房屋价格的20%?这个所谓的房屋价格是成交价还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估算价?
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已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因公司某个重大专项工作需居间等服务(另有奖励),我想把奖励作为居间费用以合同方式确定下来,请教:能否(在已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该专项工作再与该公司另签署一份居间协议?
第三条,“逾期交货的,和逾期提货的”上面已经作了明确的指示了,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为什么后面还要加上“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这句话的所指是什么呀?什么意思请解释一下好吗?谢谢你,期待这您的答复。
本人在鞍山市东盛购物广场购买了一户店铺,根据原合约规定需要回租给商场十年,房地产方一年之内给办理产权,否者超过一年房地产方要付违约金,现在合约已签订6年,房地产方仍未给办理产权,也没有支付违约金,还没有给办理正式发票。现在房地产方因为单方面原因要求修改合同,把原来9.9平米的店铺改为9.6平,否者无法办理
买了套房,首付款已付,但签合同的时候遇到问题如下: 1.开发商说不能公基金贷款,后来又说可以. 2.合同要求我在60天内要办理完公基金贷款,但房子还未在公基金中心备案,置业顾问说备案要到2011年6月. 3.如果我现在签了合同,贷款肯定是不可能在60天内办完的,按合同我就要赔偿违约金. 4.不签合同我又担心会出现一些其它的问题
关于看房协议引起的问题,求高人指点 我最先开始在网上发了条求租启示,然后就有中介打电话说可以带我看房,去之后签了看房协议,当时男朋友急着看房没仔细看就签了,看房之后才知道这房子我在网上看到过,而且房东也没有委托中介租房,房东也说想私下交易,我们回去后,我在网上找到房东的电话,是男朋友的同事去跟房东签的合同,现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现在已通过华硕的面试,等待入职通知。但有件事一直困扰着我:去年底我来苏州找工作,被中介介绍到华硕做操作工,而且当时用的是假高中毕业证,当时和中介公司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而且在合同附属协议上同意不交社保。但我去华硕报名之后,没去上班。请问这会影响我现在去华硕工作吗?
最近我家旁边盖起商业住房,盖之前老板找过我爸爸签订了一个合约,但合约内容我们都没看过,而且合约我们也没有,当初答应和我家房子并齐盖,盖三层,可现在都盖了五层,并超了一个大柱子的距离。我想问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公的名字,爸爸签订的合约是否有效,再者现在我能否获得遮阳费。我能否起诉,胜诉可能有多大。
8年前,我父母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主买房子时是企业产,他们也没有产权证,但是有房本,房本是原房主的名字。卖给我们时由于企业产的那个单位不存在了,所以没办法过户,只能签了一个购房合同。现在要拆迁了,由于情况比较复杂,很担心。请问各位高人,我能顺利拿到拆迁费吗?跪求高人指点!
本人是在深的自由职业人,靠贸易电子原件为生,无一般纳税人资格;现有一个上市客户A需求提供某电子元件,本人供应商B在内地,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客户要求开17点增值税票,本人暂无法提供。本人问题是:1.可否同供应商B签署居间合同来保证自己中间差价利益? 2、如果可以签,通过何种方式签署为好?3、如果供应商B违约,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