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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署居间合同事宜,请高人指点

关于签署居间合同事宜,请高人指点 本人是在深的自由职业人,靠贸易电子原件为生,无一般纳税人资格;现有一个上市客户A需求提供某电子元件,本人供应商B在内地,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客户要求开17点增值税票,本人暂无法提供。本人问题是:1.可否同供应商B签署居间合同来保证自己中间差价利益? 2、如果可以签,通过何种方式签署为好?3、如果供应商B违约,两地相距太远,何种方式维权最为快捷?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afa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8-16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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