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1月15日,购买汽车一辆,但是订单没有写提车时间,经销商口头约定20天后提车,当时也没有录音,20天后咨询说车辆还没有到,短信告知和通话录音说12月月底提车,要是提不了车,退订金,1月电话通知可以退款,这个也没有录音,3号到4S店把订车单和收款收据提交,4S店销售人员,说总经理不在,下周签好字把钱给我,有录音,然后给我写了个单子说收到了收据和订车单之类的,1月10早上打电话说可以提车了,但是当时1月通知退款,钱就使用到别的地方,现在是否可以要求4S店退还订金,要是4S店不退,是否有其他办法,还请各位老师给予回复解决,万分感谢,本人乌鲁木齐。
我现在和公司是在僵持状态,我向问一下,当我在销售我们的产品是,由于天气的原因使我的产品发生损坏,(当我在卖车时,客户要求我把门子打开,然后,我一开一阵风刮过来,然后我的产品门子坏了)我想问一下,就我这样的情况,应该不应该赔偿。公司是否应该给与赔偿!!!! 现在公司让我赔偿这些费用,因为说我是一手造成
我在某汽车销售公司任职汽车销售人员,也没签订合同书。在去年年底我被派到外地去调车回公司,在回来的途中为躲避以横穿马路的行人而出车祸,导致调回的价值几万块的新车全部报废,本人身体也受到多处伤害。请问就新车(未买保险)的赔偿和本人的医疗费用,应该由我还是公司承担?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当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签定了汽车销售协议,也写明了车,型号,协议中都规定了交车的时间和违约条件,当时我交了3000元的订金。 现在我不想购买协议上的那型号的车了,想买便宜点的型号。 就和销售公司协商,他们说都是定单生产的,不能更改。我想,购车的条件是必须付完全款了,才叫销售完成。 我
北京盛达天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私改合同、承诺不兑现、乱收费、欺诈消费者
2010年10月23日在北京盛达天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车,业务员耿经理接待,联系电话15810424210,保险后由林经理在未告知我们任何信息的情况下办理,林经理联系电话13911094275。投诉内容:私改合同、承诺不兑现、乱收费、欺诈消费者。 事件大致经过: 电话询问阶段: 询问手机号为15810424210的业务员耿经理,荣威5
汽车销售公司销售的汽车尾气不达标,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有环保部门的尾气不达标鉴定 有专业鉴定部门的鉴定,鉴定为尾气不达标,汽车产品说明书上写的是国4标准,但鉴定为国3标准,明显不达标,该汽车是否是伪劣产品?销售公司说他们只是代为销售,不知道汽车不达标,那么该销售公司是否犯罪?生产厂家是否犯罪?谢谢
和奥迪4S店签了汽车订购合同,汽车交了一万元押金,后来销售说我要的车没有了
和奥迪4S店签了汽车订购合同,汽车交了一万元押金,后来销售说我要的车没有了,希望我选择其他款的车,否则就不退押金
汽车订购合同(不是汽车销售合同)上写了交车时间是车到提车,没有具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请问改条款是否具
奥迪4S店的汽车订购(不是销售合同)合同上写有交车时间,但是时间不是具体的年月日而是车到提车四个字,请问这个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因为现在销售人员说我要的那款车没有了,只能让我选择另一款的配置否则押金退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