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纪学生在校与同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手臂骨折,责任如何承担?
我小孩在课间休息时,与同学前后跑入教室喝水,我小孩在教室门口不慎摔倒,后面同学拌到他的腿也摔倒,使手臂造成骨折,请问我应承担那些责任?是主要责任吗?
寄宿制学校。学生午休期间(午体时间为12:40--14:10分)。约13点钟左右,小学五年级学生宿舍,一名同学张某将另一名同学王某的钥匙扔到宿舍地面上,王某请求李某帮助拣起,李某未下床,而是在床上用两个胳膊肘撑住身体向前挪动,准备去拣钥匙,被床上的东西绊了一下,上半身跌下床(床高20公分,有护栏),左臂胳膊肘着地
寄宿制高中学校。学生午休期间(午体时间为12:50--13:50分)宿舍楼锁门,不许学生自由出入。约13点钟左右,高中一年级一名同学张某向寝管老师请假出去,老师不同意,张某就从二楼阳台跳下,将头部,下颚部撞伤。当时昏厥。被学生发现,通知寝管老师,通知家长带到医院检查治疗,并通知班主任请假。现咨询学校在此事故中负
6月17日下午学校通知我说是16日下午上课铃响了,学生在往教室跑时候我的孩子(十岁)与一个八岁的孩子在途中相撞,使八岁的孩子后仰,后脑碰到地上,送到医院住了三天医院,做了脑部CT,医生诊断脑部没有问题,可能有些轻微脑震荡。校方意思是这是个在校期间的意外事故,校方没有责任,由于对方的孩子小,相比较而言是弱者
学生在校期间与一同学玩耍,这个同学将其推倒在地,导致大腿骨干骨折,校长说与学校无关,这同学家长说不是他们一方责任,都是互相推脱责任,然而学生病情不容延缓,找司法解决,可又迟迟不给解决,所以想求法律帮助,还我们一个公道
小学生在学校宿舍午睡不安心睡觉意外摔成手臂骨折责任如何界定?
在该地区的一所乡村小学里,某日午睡时间,一调皮学生因不安心睡觉,影响其他学生的正常休息,值日老师进宿舍督促该生午睡,恰逢此时该生自己不小心摔到床下,造成手臂骨折,因宿舍里此时除了该老师再也没有第二个成年人为此作证,全是小学生,请问小学生的话能成为证言吗? 事后处理如下:由该老师承担一切:包括住院治疗
我们学校有一个4岁半的幼儿,午睡前带班老师让大家先小便再上宿舍,他没有到指定的地方小便,另外跑到别的地方,不慎摔断了手臂,10多天后照片显示有愈合,但是肘关节活动不自然,上举无力,医院说没有什么好的治疗方法,又不能做手术,治疗、检查费还不到500元,家长要求学校赔偿5万元,学校该怎么办?
我侄子是某小学二年级学生,6月下旬的一天早晨背着书包进到教室(当时离上课时间差约10分钟),在过道上无意碰到一男同学左下侧眼眶。当时班上已有好多同学在教室里面。因那同学被碰之后并无不适及肿胀现象,于是都没在意,也没报告老师。后来若干天后,据对方家长称发现孩子眼睛红肿,知道是在学校被同学背书包碰到,于是
上午第二节课,(大课间)我的孩子与另一个孩子在操场上玩耍,做操的音乐已经播放,我的孩子要去站排做操,另一个孩子扯住我家孩子的手不放导致摔倒,磕掉两颗门牙,当时两个孩子玩耍的地方是学校维修没有处理好的操场,地面都是石头,学校是否有责任,责任如何划分?(孩子上小学一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