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大姨离婚了,然后去了外婆的房子住,当时外婆和大姨还有姐姐一起居住,(姐姐是大姨的孩子)。三人的户口在一起,后来房子拆迁,按当时的房屋政策,每人可以获得14平米,三人共有42平米,新房的面积是70平米。42平米按国家政策,每平米500元,剩下的面积每平米1700元,房屋面积投资的钱是外婆出的,但是房子的产权证的钱是大姨出的,产权证的名字写的是外婆的。我想问外婆是否有权利,不经过大姨和姐姐的同意,个人卖出房子。另外,一旦外婆去世了,房子是否平均分给子女,还是有比例的分配。(例如大姨和姐姐的面积不算做外婆的遗产.)我还想知道房子属于外婆的个人财产,还是他们三个的共同财产,或是其他的形式。 大姨本来是离婚的,现在已经结婚了,而且搬出去住了,但是姐姐还在外婆家住,户口没有迁出去,这种情况房子是否还属于共同财产呢?这样的情况房屋是否要经过大姨和姐姐的同意才能卖出呢?一旦外婆去世,房屋如果作为遗产,是外婆个人财产,还是一部分是她的个人财产。另外我要说明,房屋拆迁时,因为舅舅没有房子面积,所以外婆将原来40平米的房子划出10平米给了舅舅,现在舅舅有了自己的房子,如果外婆去世了,那么这10平米的面积算会作遗产么,这种情况该如何划分遗产? 答案越详细越好,谢谢您的帮助!
我是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潭村的,嫁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路的,他家有两兄弟,我老公的弟弟,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我婆婆就在广州市白云区红星村岑东有一层房子,是农村的宅基地,我嫁过去时就跟家公家婆住在那里,但是房子很烂了,我就从家里借了50多万把房子推平来重建了6层,在建房子前也跟他哥哥说好了,也在他们的舅舅面前
我父亲有两套住房,父亲于2010年8月去世,在这之前有第二次婚姻维持了八年去世之前没有对这套房子作出分配,这套房子是与我母亲的共同财产请问他的第二个妻子有继承权吗
房主老爸,下有6个儿女,老妈健在老爸已经去世7年,在95年左右单位优惠售房,仅用8千多买下此房产权,此钱有其中一个儿子花的钱,父亲去世后5个儿子共同赡养老母亲,包括:生活费、暖气费、医药费、并轮留照顾老母亲。 请问:这种情况儿女是否都可以继承房屋一部分产权呢
您好律师,当年我爷爷和我奶奶(不是原配)有套房子,但是由于爷爷去世早,关于奶奶的赡养问题,于是居委会就答诚协议,让我叔叔们写放弃书,放弃书大概应该是房子归居委会所有。由居委会来照顾老人,我们作为孙子辈份的有没有继承权,现在房子被居委会租出去了,我们可不可以强行住进去,还有租房子钱应该不应该我们所有,
我父亲于2009年9月突然过世,生前有一所老房子(农村集有地)是母亲与父亲结婚后共同砌的,房款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和母亲因征地已于2009年9月转为居民户口,原农村户口户主变更为我的名字,母亲愿意将房子分一半给我,我们一直没去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有没有继承权?有的话我和母亲是否可以平半分房子?
我的一个朋友,老公死了有三年了,父母在堂,这三年小孩一直跟母亲生活,婆家没有人管;按照农村的习惯,有二间房屋是属于死者的,现在死者已不在,他的孩子是否有权要回那二间房屋,另外孩子的爷爷奶奶是否有义务抚养孩子呢?盼解答!
本人奶奶为爸爸的继母,无子女,但有娘家侄儿若干,偶尔对她有照料。我爷爷已于去年过世,爷爷名下的房子由奶奶居住,我们也有对奶奶进行赡养。但若她立遗嘱将房屋归于她娘家侄儿名下,我们该如何处理?
我母亲(今年83岁)名下有一套承租房,母亲现在想写一份遗嘱将此承租房在她百年后留给小儿子居住,其他的儿女不享有居住权的继承权.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居住权继承这一说法.我母亲能否立这样一种遗嘱,如可以立的话,应如何立,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要有什么人在场,要不要公正.请各位律师帮忙答疑解惑.谢谢!
律师你好。 我父亲跟我母亲离婚后,再婚,对方有一个儿子。父亲婚前有一套房子属婚前财产,我父亲去世后 我们姐妹3人 ,继母以及对方儿子该如何继承这套房子?
我父亲于2009年9月突然过世,生前有一所老房子(农村集有地)是母亲与父亲结婚后共同砌的,房款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和母亲因征地已于2009年9月转为居民户口,原农村户口户主变更为我的名字,母亲愿意将房子分一半给我,我们一直没去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有没有继承权?有的话我和母亲是否可以平半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