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在一家公司上班,当年45岁,公司说满45岁交不上社保,所以一直没有交社保,直到2010年6月,公司又给交上了,现在想请问下,公司能否把2003到2010年6月的社保给补交上?
我七月底进公司,8月份正式开始上班,9月1号签的合同,试用期到2月28 日结束,10月份才帮我交综合保险,这样合理吗?试用期为半年,真正的 试用期是从进入公司算还是按照签合同算呢,我3月3日被公司解雇,算不 算正式工呢,应不应该给我一个月的补助呢?公司说我刚过试用期3天不 给补助,我觉得应该是一个月多3
我现在在一家商务中心工作。试用期是3个月 现在才做了2个月。可是想离职了,他们也同意我离职,之前说过试用期的金是过了3个月交的 我现在要走,这该怎么处理
我是晚婚晚育应该有4个月产假,但是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公司要求我提前休息,一共休息了7个月,现在孩子16个月了,公司迟迟扣留我的生育险不发,理由是我休假期间的社保自付部分也是公司代缴的,必须扣除才发,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需要扣除应该是7个月都扣还是只扣除非产假的3个月?谢谢!
我是外省市城镇户口,06年入职现在公司,合同是每年一签的,今年公司通知在年底合同到期后不续签了。在10年8月以前,公司为我购买的是外地人员综合保险。8月开始交小城镇保险的五险一金。我想问一下,公司是否应该为我补交08年7月1号到今年8月以前的公积金。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交吗,我自己的那一部分也要补交出来。还是
我是公司的一普通员工,电脑放宿舍,然后去上班了,下班回来发现电脑给人家偷了,门锁没坏,窗户也打不开。也有报警,但还没有结果。公司也不闻不问。还有就是公司的员工宿舍保安室有钥匙。请问公司应该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4年,08年未给我交社保,后面三年都交了,现在我能以这个理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不能的话,那我能要求公司补交吗?
1、我公司招聘的员工试用期2个月,但是试用期3天内发现员工不适合公司,辞退了他,这3天应该给他发工资吗? 2、如果在试用期3天内,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应该给他发工资吗? 3、劳动法有具体规定试用期几天内离职不发工资,或者发工资 有这方面的条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