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已签订5年,但未给房,5年后要让我们搬走,是否可以重新评估装修费用
5年前我家就以签好拆迁协议,但是左右邻居都有拿到房子,我家却没有,到村委问他们一直推说没房子,现在突然要我们搬走,一切照5年前的算,我想问一下评估可以重新算吗?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 我们现在还是住在老房子里,当时没有签过度协议,其他的拆迁补偿协议都已经签好,不过都是5年前签的,这样有过渡费用吗?
我公司于去年9月份与防城港一家房地产公司签了一份关于安防类的施工合同。原本商定合同总价是75万,但他们公司内部人员想通过我公司多报销50万,所以【签订的合同】总价变成125万。在此份合同外,另加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里写明他们多报销的50万是随着我的工程进度付款。打个比方:比如我一栋楼施工完毕,他们总共付我
房屋到期房东以不继续租用为理由禁止承租人继续使用,承租人是否可以提出补偿装修费用?
房屋到期房东以不继续租用为理由禁止承租人继续使用,承租人是否可以提出补偿装修费用?
他和他老婆用谎言在我们在一起在三年里,骗了我的钱,我是否可以告他们诈骗?
在我们认识的时候我只知道他有过老婆,而且他的家人也向我保证他已经和那女的没什么关系了,在三年里他不停的以做生意为理由从我这里拿走了近20万块钱,今年就在我怀孕期间,我才得知他拿我的钱不是去做生意,而是拿去给我他老婆,而且他老婆一直和他父母住在一起,在我知道后,他就带着他家人跑了,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告
今年从私人手里买了一块地盖房子再挖地基的时候国土局发了一张责令停止施工的通知书下来,我们没有理继续施工再建地梁的时候他们开了挖土机把地梁勾掉了,然后他叫我们不要再盖了我只把以前挖的修回去就没有施工了,可是过了几天他们又叫人来把地梁全部都挖了旁边也有人盖房子他们都没有挖,我是否可以起诉他们。
我们公司说是给签了合同的员工给交三险,可是我在社会保障网只找到了一险,其余两险我没有找见,如果交了的话网上应该给显示,请问公司是不是有欺骗员工的嫌疑我是不是可以按照劳动法和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呢?